遠雄大巨蛋案判刑9年 北市前財政局長李述德:深表遺憾,將上訴

2022-11-03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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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財政局前局長李述德因台北大巨蛋遠雄弊案被判刑9年。(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北市財政局前局長李述德因台北大巨蛋遠雄弊案被判刑9年。(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北市財政局前局長李述德因台北大巨蛋遠雄弊案,於2017年被檢方依圖利、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判處9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李述德發布聲明稿回應,將依法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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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法院認為李述德違法裁示放寬地上權、營運資產處分限制,李述德指出,擔任會議主席所通過關於地上權、營運資產處分之相關條款,均增加「經台北市政府書面同意」之前提要件,使台北市政府取得大巨蛋相關地上權、營運資產處分移轉之主導權限,對台北市政府更為有利,第一審判決誤認為此乃「放寬限制」,與事實不符。

李述德:縮短寬限期明顯有利北市府

李述德解釋「缺失改善罰鍰數額及上限之變更」,一審法院所稱「違約金」實係缺失處以罰鍰之意,一旦罰鍰上限用罄,缺失即轉為違約,台北市政府可逕行接管大巨蛋,罰鍰數額之調整,使遠雄巨蛋公司改善缺失之寬限期自原本之90天,縮短為60天,此項修正明顯有利於台北市政府,經證人到庭證述甚詳,一審判決認定此舉圖利遠雄巨蛋公司,誠屬誤解。

李述德表示,遠雄巨蛋公司參與大巨蛋投標時,申請書上營運權利金項目本即填寫為「0」,嗣經市府甄審會通過、議約會議決議營運權利金為0,並未使遠雄巨蛋公司獲得較申請時更高之利益,一審法院認定他「刪除營運金條款」使遠雄巨蛋公司獲得30餘億之不法利益云云,實屬無據。

李述德提到,自己向來是依法行政、奉公守法,想不到會有此無妄之災,且大巨蛋相關事項都是由專業委員會審定,不是他1個人可以做主。況且這本是教育局的業務,自己只是奉命主持會議。

李述德直言,其實這些證詞、事實,卷上都很明確,但法官不願採信,聽任誤導事實,深表遺憾,實在是外界以訛傳訛,才不得不請律師協助出面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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