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南榕自焚26周年 台中訂4.7言論自由日

2015-04-06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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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鄭南榕自焚26周年前夕,台中市宣布訂定每年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取自鄭南榕基金會網站)

在鄭南榕自焚26周年前夕,台中市宣布訂定每年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取自鄭南榕基金會網站)

今年4月7日,是鄭南榕為爭取言論自由自焚身亡26周年紀念日。台中市長林佳龍今天(6日)宣布,從今年起,台中市政府訂定每年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期盼社會莫忘鄭南榕自焚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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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南榕於1984年與陳水扁、李敖、林世煜等人創辦《自由時代周刊》,該刊物多次批評蔣介石家族、中華民國國軍、情治單位等禁忌話題,因而被情治單位關注,前後改名18次才得以繼續發行。

1988年,主張台灣獨立的鄭南榕在《自由時代周刊》刊登許世楷撰寫的《台灣新憲法草案》,遭指控涉嫌叛亂。鄭南榕為了捍衛「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拒絕出庭應訊,並從1989年1月27日起在《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內自囚,並在總編輯室桌下放了3桶汽油,計畫在警方攻堅時自焚。4月7日早上,警方對雜誌社展開拘捕行動,不願遭逮捕的鄭南榕進入總編輯室,將房門反鎖後點燃預先準備好的汽油自焚身亡。

鄭南榕為言論自由殉道的舉動,不但在當時引起迴響,他更因此被許多泛綠人士尊為「台灣建國烈士」或「台灣獨立建國之父」,相關的紀念活動也持續展開。1999年,鄭南榕妻子葉菊蘭捐出《自由時代周刊》雜誌社,同時也是鄭南榕自焚的原址,成立鄭南榕紀念館與鄭南榕基金會,並且安排展示鄭南榕的手稿、遺物以及《自由時代周刊》等做為紀念。而鄭南榕自焚處附近的巷子也在2012年由台北市議會表決通過,正式命名為自由巷,由葉菊蘭和時任台北市長的郝龍斌共同主持揭牌儀式。

除此之外,成功大學在2013年投票決定將校內新落成的廣場命名為「南榕廣場」,成大校務會議卻在隔年1月15日以名稱具有政治意涵為由決定取消廣場命名,引發爭議。2014年,台南市政府將安平區東哲路、西科路合併命名為「南榕大道」。

除了以「南榕」為名的紀念行動外,2012年,台南市長賴清德宣布將4月7日訂為台南市的言論自由日,以紀念鄭南榕精神;隔年,包括高雄市、宜蘭縣、雲林縣、嘉義縣以及屏東縣等民進黨執政縣市也跟進。

而在鄭南榕殉道26周年前夕,林佳龍也在臉書表示,台中市將成為全台第7個將4月7日訂為言論自由日的城市。他指出,威權時代下的台灣,鄭南榕為了捍衛言論自由,勇敢拒捕自焚殉難,此事雖然令人心痛,卻為1991年廢除刑法100條的運動埋下種子,使言論自由萌芽茁壯。

林佳龍表示,訂定每年4月7日為「言論自由日」,是希望社會享受言論自由的當下,莫忘鄭南榕犧牲奉獻的初衷。林佳龍也承諾,會珍惜這份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並打造一個人民得以溝通意見、追求真理、監督國家權力的開放市府,讓台灣的民主政治繼續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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