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教育》班班有冷氣,是禮物還是不定時炸彈?

2022-08-15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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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蘇貞昌率領眾官員至屏東縣宣布「班班有冷氣」正式啟用的大典,教育部也要求各國民中小學設置一定規格之「感謝廠商辛苦的竣工銘牌」函示,又一次證明了這個政府隨時把廠商放在心中最柔軟的地方!(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行政院長蘇貞昌率領眾官員至屏東縣宣布「班班有冷氣」正式啟用的大典,教育部也要求各國民中小學設置一定規格之「感謝廠商辛苦的竣工銘牌」函示,又一次證明了這個政府隨時把廠商放在心中最柔軟的地方!(資料照,行政院提供)

2020年7月初,行政院長蘇貞昌在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要求兌現總統蔡英文競選連任時的承諾下,針對原預估須時3年半的「班班有冷氣」政策,作出「必須於2022年夏季前完成」的裁示。在中央和地方政府合計357億9000萬元的投資下,全國3369個國民中小學「果然」在指定的時間內,裝置了18萬3422臺冷氣機,也同步完成了「電力改善」和「能源管理系統裝置」等2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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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有了院長率領眾官員至屏東縣宣布「班班有冷氣」正式啟用的大典;也有了教育部要求各國民中小學設置一定規格之「感謝廠商辛苦的竣工銘牌」函示,又一次證明了這個政府隨時把廠商放在心中最柔軟的地方!

事實上,在「限期完工的指示」下,相關的招標作業,自2021年3月起陸續完成;也顯示具體的施作,僅有1年時間且處於COVID-19極度肆虐的情境中。因此,得標廠商固然必須迅速的完成調度資金、彙集機組設備及招募施工人員等準備,以求順利完工;而各級政府的相關工作人員,也必須積極任事,以善盡統籌協調之責。

至於「被裝置冷氣機和能源管理系統」的全國國民中小學,則必須在疫情警戒不斷升級的同時,於校園防疫消毒、疫調停課、開立居隔單、配合疫苗注射、實施遠距教學、恢復實體授課⋯⋯等政策不斷翻新和反覆的人仰馬翻中,被迫遵照縣市政府通函的「必須於假日配合施工」。

更令各校為難的是,自己並非決標的「業主」,對廠商並無規範權。而標案中的標準規格,又未必符合學校的實際需求,和廠商之間乃在管線(尤其冷氣機組中的銅管)質量、施工便利及冷房效果等方面,難有共識,以致只能按照標準規格施工了事。又因廠商匆忙招募而成的施工團隊,不僅良莠不齊,甚至出現不依標準作業流程施作所致的傷亡事件,造成校園防疫管理的諸多困難,也形成「品質靠運氣」的不測結果。

風光啟用的背後,其實處於未完成驗收的狀態:只有「臨時使用權」的師生,即便發現冷氣機有問題,並無法要求廠商立刻改善;而萬一因師生使用不當,使相關機具或設施有所損毀,廠商也只能默默認賠。遂有隨典禮結束,即關上冷氣,遭學生質疑冷氣機是「裝置藝術品」的尷尬場面。

學校冷氣.班班有冷氣政策。(柯承惠攝)
只有「臨時使用權」的師生,即便發現冷氣機有問題,並無法要求廠商立刻改善;而萬一因師生使用不當,使相關機具或設施有所損毀,廠商也只能默默認賠。(資料照,柯承惠攝)

或許驗收後,就可以「安享冷氣」了?不!激情過後的柴米油鹽,才是真正考驗的開始!

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規定,冷氣機的使用年限為9年。因此,各國民中小學至少要使用這18萬餘臺的冷氣機9年。而為充分發揮冷氣機的效用,教育部也下達「只要室內溫度超過28度,就可以開啟冷氣。如校方於達到氣溫條件,不允許開冷氣,可向縣市教育局處反映」的命令。想想,要確保這18餘萬臺的冷氣機,於9年內都可以在「室溫超過28度」時,就能讓師生有冷氣可吹的「校方」,需要備妥多少柴米油鹽?

負責辦理全國教育事務的教育部,顯然忘記了《國民教育法》明訂之「國民中小學的經費,均由政府支應」。反而以一紙命令,教唆「斷吹冷氣」的師生(和學生的代理人)「投訴或檢舉校方」!

「校方」是誰?教育部不正是「總學校其成的最大校方」嗎?自打嘴臉,真是令人瞠目結舌!而這紙命令,更顯示教育部其實已「前瞻」到這18萬餘臺的冷氣機,都附帶著導火線,遲早會引爆校園的衝突。但究竟有哪些導火線呢?

一、總統宣稱的「國中小冷氣電費由政府全包」,口惠而實不至

「班班有冷氣」的裝置對象,僅限於「班級」教室;而所提供的電費補助,則以「(每臺冷氣機每小時最低的耗電量每度最低的電費88天7小時)+20%彈性因應」的公式計算後,撥付給學校。因此,當師生在自然、資訊、音樂等專科教室或資優、身障等資源教室上課時,是沒有冷氣的;且自室內溫度超過28度的第89天開始或在每日的7小時以外,也沒有電費可用。「政府全包」了國中小的冷氣電費嗎?總統竟讓全國中小學的師生,都見證了她的「言行不一」?

二、台電竟可透過遠端調控能源管理系統,操控學校的冷氣使用

裝置於各校的能源管理系統,除了讓學校即時且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用電現況,以適度改變用電的模式外;其最大的功能,是可供台電於需要調節電力時,藉遠端調控,直接調高各校的冷氣溫度設定或改為送風,以迅速降低用電。可見台電表面上滿足了18萬餘臺冷氣機運轉的「大量電力需求」,也提供了學校用電教育的基本資訊;實質上卻可透過遠端控制,悄悄解除供電吃緊的壓力。只是當台電無預警的啟動調控機制時,就可能使「許多校方」背負起「不允許開冷氣」的黑鍋,而讓相關人員為「許多投訴」白忙一番。

台電虧損連連,但是仍浮編經費,給予民營電廠的費率也不合理。(洪敏隆攝)
台電表面上滿足了18萬餘臺冷氣機運轉的「大量電力需求」,也提供了學校用電教育的基本資訊;實質上卻可透過遠端控制,悄悄解除供電吃緊的壓力。(資料照,洪敏隆攝)

三、在「契約容量」的限制下,任誰也難以讓班班吹冷氣到盡興

「契約容量」是學校和台電就每月用電量和繳交電費間的契約,一如個人和電信業者的手機月租費契約。當超約用電時,便須支付原定電價2至3倍的「超約罰款」。能源管理系統之所以要提供學校即時的用電資訊,也就在提醒學校避免超約用電。由於提高「契約容量」,不僅必須支付數10萬元的手續費和線路補助費,還得提高每月的基本電費,讓經費全賴政府核撥的國民中小學完全無力承擔。因此,在冷氣電費補助和「契約容量」均有限制的情況下,各班的冷氣實在難以讓師生「吹好吹滿」。

四、冷氣設備需要定期保養和維護,唯有政府能持續補助和要求

要保持冷氣機的冷房效果、省電、使用者健康、及維持機組的壽命,除了校內相關人員要認真清潔濾網和外殼外,還需要每年定期的專業保養;且隨著機具的使用日久,更須依賴專業排除陸續發生的故障。同步安裝的18萬餘臺冷氣機,可能同步發生相關的需求,而使廠商的維修人力也出現不足。若政府僅以提供每臺冷氣機每3年2500元的維護費,即自認「盡責」,而未考慮不同地區和機具老化等的不同維修需求,進而建構廠商對各校冷氣機的後續保養和維修機制,則9年內陸續毀壞卻無力修復的冷氣機,只能淪為各班沉重的「裝置垃圾」。

上述的導火線,說穿了,只要確保9年內的18萬餘臺冷氣機,都有正常的管線和機具、充裕的電費和維護費、足夠的電力,就少有可能引燃。為了使蘇院長「歷經幾10年爭取,難以做到的事情,我們卻在1年多把它如期如質完成了」的自豪,能讓教室中的師生,都身心愉快地感受到確實是提升教學品質的禮物,這個政府顯然必須在感謝廠商之餘,提供足夠的柴米油鹽!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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