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四個都同意,阿達馬孔固力

2021-12-0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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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公投中,其中一個議題為「萊豬」。(資料照,柯承惠攝)

1218公投中,其中一個議題為「萊豬」。(資料照,柯承惠攝)

當初連署三項公投(不含重啟核四),只看到主文,想要教訓民進黨,於是支持四個都同意,台灣更美麗。如今細看四項公投理由書,實在自打臉,悔不當初!中選會公投專區(提案受理情形)可查詢得到四項公投的主文及理由書,中選會審查的委員會紀錄絕對找得到。看過之後,奉勸台灣人民,無論政黨傾向如何,拒絕此次「爛公投」的投票,不出門投票,改去遊山玩水吃美食!即便在家追劇,也勝過出門投票。四個都同意,只是阿達馬孔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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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不誠實,欺騙台灣人民!簡稱為「珍愛藻礁」的公投,理由書清楚記載提案人支持「非核減煤」,國民黨對於重啟核四抱持同意立場,對於珍愛藻礁也抱持同意,這是腦筋燒壞了?還是以為台灣人很好騙,沒有人去看公投的理由書?至於主文修正為「您是否同意中油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遷離桃園大潭藻礁海岸及海域?(即北起觀音溪出海口,南至新屋溪出海口之海岸,及由上述海岸最低潮線往外平行延伸五公里之海域)」,這是很具體又清楚的重大政策之複決案,惟其領銜人支持「非核減煤」,並非減碳能源政策,是有可惜之處。況且三接遷離桃園大潭藻礁,只是製造另一個「受害」海岸,沒有解決根本問題。

簡稱為「珍愛藻礁」的公投,理由書清楚記載提案人支持「非核減煤」。(作者提供)
簡稱為「珍愛藻礁」的公投,理由書清楚記載提案人支持「非核減煤」。(作者提供)

江啟臣領銜的公投綁大選理由書,提及《公民投票法》第23條的復原,也就是2017年的民進黨修法版本,但是查看主文「你是否同意公民投票案公告成立後半年內,若該期間內遇有全國性選舉時,在符合公民投票法規定之情形下,公民投票應與該選舉同日舉行?」,以及公投法修訂沿革,提案人自稱是立法原則之創制,但檢視公投主文相對現行法律規定,實質上更傾向於現行法的複決,未來如果通過,行政院會不會有異議與適用疑義?如果公投公告成立後半年內真的沒有全國性選舉,請問江委員,依據公投主文,公投要如何綁大選?另按《公投法》第30條第1項第1、2款規定,若公投為法律之創制案,公投通過後,行政院與立法院都有法律上的應盡職責,具有強制性;若公投為法律之複決案,公投通過後,原法律自公投公告日算至第三日起失其效力。主文不使用《公投法》第23條的複決案或創制案,這是不是愚蠢失算呢?

中選會審議後查無2017年民進黨提案修法版本。(作者提供)
中選會審議後查無2017年民進黨提案修法版本。(作者提供)

黃士修領銜提案的重啟核四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自稱是重大政策之創制,理由書實在民粹至極,貢寮人都可以到核四廠上班?這不是幹話,什麼才是?更甚者,說理不清,敘事不完整,為何故意疏漏核四被監察院糾正的過往歷史?依據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2018年6月7日發表的《面對錢坑核四弊端歷史,處置核四是停損不是浪費!》文章與三項附件,台電與核四的弊案連連,加上維基百科登載的糾正案以及監察院資料庫,從1996年5月17日起(尚未建廠就有弊案)至現在,累積糾正案與違規案遠遠超過10案以上,那位前廠長王伯輝先生,如何解釋橫跨藍綠執政,為何核四屢遭監察院糾正與發生違規案件?這位前廠長在媒體自信滿滿,但是翻開過往糾正案與違規案,王前廠長應該負擔哪些責任呢?日立與奇異的結合,是美廠與日廠的結合,這不是拼裝車,什麼才是拼裝?重點不在於拼裝,而是系統整合,維基百科(龍門核能發電廠)記載核四一號機與二號機都有關鍵零組件缺料狀況,而且廠商因為技術問題而無法報價,等同關鍵零組件可能買不到,這些缺陷,為何王伯輝先生都不提呢?

作者認為,黃士修領銜提案的重啟核四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理由書實在民粹至極。(作者提供)
作者認為,黃士修領銜提案的重啟核四公投主文為「您是否同意核四啟封商轉發電?」,理由書實在民粹至極。(作者提供)

至於台電這家企業,真是爛到底的國營事業!不分藍綠執政,完全看政治辦事,失去專業的堅持與信賴,現有8位副總,其中4位副總還兼任執行長,說好聽是專業分工,依效率與企業組織管理來看,實在無法體會這家國營事業的公司治理績效,連曾經假冒法學博士(實為英國杜倫大學社會科學與健康學院博士,參見蘋果新聞網2021年4月2日報導)的江雅綺都可以派任為董事,這家企業唯一優點就是非常政治正確。台電企業文化崇尚政治正確,用在任何發電模式,都不值得人民信賴!

林為洲立委領銜所提的禁止萊豬進口公投案,確實是重大政策的複決案,依公投法第30條第1項第3款:「有關重大政策者,應由總統或權責機關為實現該公民投票案內容之必要處置」,其公投主文為:「你是否同意政府應全面禁止進口含有萊克多巴胺之乙型受體素豬隻之肉品、內臟及其相關產製品?」,參見理由書之後,提案人的公投原意是萊克多巴胺的零檢出,而不是禁止使用萊克多巴胺飼養的肉豬進口。林委員是否知道飼養萊劑的肉豬,在屠宰前3日禁食,肉豬可以自行體內代謝萊劑,最後可以達成豬肉、內臟等肉品為萊劑零檢出。

萊劑飼料使用指導與說明。(作者提供)
萊劑飼料使用指導與說明。(作者提供)
萊劑飼料使用指導與說明。(作者提供)
萊劑飼料使用指導與說明。(作者提供)

不禁止飼養萊劑的肉豬進口,這種反萊豬公投,就是「半套公投」,似有詐騙人民真正反萊豬的堅定決心!以食安為名,林委員是否故意放水,在公投主文故意製造反萊豬的假象?若真是如此故意放水,這就是「詐騙公投」!台灣人管不到美國養豬業者使用萊劑飼料,但若真要反對萊豬,不要只是「零檢出」,而是徹底反對飼養萊劑的肉豬進口。此項公投即便過關,對美國養豬業者,根本衝擊不大,只要技術上可行,保證萊劑零檢出,大不了海關過不了,銷毀而已。

如果你相信民主,請去看看四項公投的理由書與主文,再次想想,反萊豬公投是不是做半套的「詐騙公投」?看看公投綁大選,是不是有疏漏與缺陷,只能淪為「作廢公投」?把珍愛藻礁與重啟核四放在一起檢視,簡直就是「鬼打架公投」,珍愛藻礁要非核減煤,在非核的前提下,怎能容下重啟核四呢?民進黨是很霸道與傲慢,但是看看國民黨與民團提案人,簡直把台灣人民當成笨蛋!還要相信「四個都同意,台灣更美麗」嗎?國民黨的詐術,真的沒比民進黨政府差!厲害了,我的連署與信任,真是笨蛋啊!

*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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