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貝娜之死 網絡大辯論

2015-01-2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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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晚更為重磅的信息來自一條微信「朋友圈」(類似於臉書的更新信息)截圖,這條信息指責《深圳晚報》記者「搞定」了姚曉明,並「偽裝成姚曉明醫生助手」進入太平間拍照。這樣直接而負面的指責迅速從私人社交圈轉發到公開網絡世界,眾多娛樂媒體、營銷帳號紛紛加以轉發與演繹,在傳播過程中,它還被加上了「深圳晚報記者偽裝醫生助手進入太平間拍照」的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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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深圳晚報》和整個記者群體的文章效果相互激盪,記者群體飽受批評。華誼兄弟音樂宣傳總監在微博上寫道,「無言以對,我也不知道怎麼形容深圳晚報這幾位記者做的事,頭條你搶到了,圖片你拍到了,然後呢?你們的人性呢?你們在記錄不幸,更在製造不幸」。

華誼公司更在事後發表聲明,批評《深圳晚報》和醫生的「不恥行為」,並將把收集的證據提交給深圳市委和市委宣傳部。

《深圳晚報》在第三天凌晨發表道歉文章,承認「深圳晚報記者確曾進入臨時手術室」,但目的不是拍攝遺體,而是「拍攝眼角膜手術過程」,而且當親屬表示拍照不妥時,記者當即刪除了所有照片。

飽受批判的記者群體,紛紛通過公開和私下的社交媒體表達不滿,《南方週末》資深記者鞠靖在對大學生的演講中說道,「公眾的知情權是不可侵犯的,而媒體在一定程度上是公眾知情權的代理人。不能因為某些媒體有違新聞倫理的採訪行為,就否定媒體的報道權、侮辱記者的採訪權」。

但知情權與隱私權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從新聞的專業來看,公眾有知情權,但被報道對象也有隱私權,逝者儀容並不涉及公眾利益,對其拍攝也不符合普遍的新聞操作原則。

一月二十日,姚貝娜的追悼會在深圳市殯儀館舉行,大批歌迷、明星到場,《深圳晚報》的微博也發出了現場照片,底下的留言欄裏,批判之聲仍然源源不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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