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貝娜之死 網絡大辯論

2015-01-25 17:12

? 人氣

姚貝娜。

姚貝娜。

中國著名歌手姚貝娜因乳腺癌離世,年僅三十三歲;遺體疑遭記者偷拍,引發網絡對新聞操守的熱議,知情權與隱私權之間如何平衡引爆大辯論。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憑選秀節目《中國好聲音》成名的歌手姚貝娜,一月十六日因乳癌復發在深圳去世,享年三十三歲。她的離去不僅讓歌迷悲痛欲絕,還意外引發了一場關於媒體操守的大辯論。

《深圳晚報》記者在姚貝娜的遺體邊拍照,涉嫌侵犯死者的隱私權,這件事情經曝光後,該報乃至整個記者群體成為眾矢之的。隨著事實逐漸披露,同情媒體行業的輿論也迅速冒起,兩派看法針鋒相對。輿論發展過程中,微信(WeChat)平台發揮了巨大作用,引爆大眾情緒的信息、截圖與文章,來源卻是普通賬戶和名不見經傳的微信公共賬號。這個准入門檻低、旨在吸引眼球的新媒體平台,和無比激昂的大眾情緒的互動,讓陣陣輿情來得洶湧,變得迅猛。

姚貝娜在生命的最後日子裏,向父親表達了捐贈角膜的意願。她的父親姚峰是深圳著名作曲家,和一直致力推廣角膜捐贈的著名醫生姚曉明是朋友。姚父同意了女兒的要求,還特意請姚曉明主刀進行角膜摘取。

爭議的源頭就在眼角膜摘取的現場,據姚曉明回憶,眼角膜摘取手術在太平間進行,當時離姚貝娜去世後幾小時。等在太平間外的《深圳晚報》李飛等三名記者主動幫姚曉明拿東西,和他一起來到了太平間。姚曉明稱自己當時沒有多想,沒有向醫院工作人員和家屬講明記者的身份,記者隨後拿起相機拍攝,姚曉明制止,在姚曉明、記者、姚峰和經紀公司工作人員溝通之後,記者刪除了相機中的照片,姚曉明這才開始摘取手術。

姚貝娜去世當日,《深圳晚報》微博率先發出了姚貝娜死訊,並隨即發出了記錄她臨終一週的特寫報道,贏得了巨大的關注,可是接下來的一系列來自社交媒體的傳言與文章,則讓《深圳晚報》和不少報道姚貝娜病情的媒體成了眾矢之的。

微信公共賬號「掀起你的頭蓋骨」在姚去世當日發表了文章《姚貝娜走了,記者還未散去》,作者稱自己「學習新聞,也曾經在報紙做過見習生」,他寫道「新聞記者可不就是禿鷲麼,一隻只盯著普羅大眾苦難的、歡樂的、生老病死的掠食者」。

這篇文章題目在傳播過程中又被改為《記者們等在病房外,焦急等待著她的死亡》。文章主要批判的是爭相報道死訊的新聞媒體,並沒有針對《深圳晚報》一家。

「頭蓋骨」多數文章的閱讀量剛剛上百,但是這篇文章卻在多個頗有影響的微信帳號轉發下,迅速傳播,網絡輿論指作者是中國東北某高校新聞系的研究生,而作者個人微信帳號的地點顯示為遼寧瀋陽。

當晚更為重磅的信息來自一條微信「朋友圈」(類似於臉書的更新信息)截圖,這條信息指責《深圳晚報》記者「搞定」了姚曉明,並「偽裝成姚曉明醫生助手」進入太平間拍照。這樣直接而負面的指責迅速從私人社交圈轉發到公開網絡世界,眾多娛樂媒體、營銷帳號紛紛加以轉發與演繹,在傳播過程中,它還被加上了「深圳晚報記者偽裝醫生助手進入太平間拍照」的標題。

針對《深圳晚報》和整個記者群體的文章效果相互激盪,記者群體飽受批評。華誼兄弟音樂宣傳總監在微博上寫道,「無言以對,我也不知道怎麼形容深圳晚報這幾位記者做的事,頭條你搶到了,圖片你拍到了,然後呢?你們的人性呢?你們在記錄不幸,更在製造不幸」。

華誼公司更在事後發表聲明,批評《深圳晚報》和醫生的「不恥行為」,並將把收集的證據提交給深圳市委和市委宣傳部。

《深圳晚報》在第三天凌晨發表道歉文章,承認「深圳晚報記者確曾進入臨時手術室」,但目的不是拍攝遺體,而是「拍攝眼角膜手術過程」,而且當親屬表示拍照不妥時,記者當即刪除了所有照片。

飽受批判的記者群體,紛紛通過公開和私下的社交媒體表達不滿,《南方週末》資深記者鞠靖在對大學生的演講中說道,「公眾的知情權是不可侵犯的,而媒體在一定程度上是公眾知情權的代理人。不能因為某些媒體有違新聞倫理的採訪行為,就否定媒體的報道權、侮辱記者的採訪權」。

但知情權與隱私權之間,如何取得平衡?從新聞的專業來看,公眾有知情權,但被報道對象也有隱私權,逝者儀容並不涉及公眾利益,對其拍攝也不符合普遍的新聞操作原則。

一月二十日,姚貝娜的追悼會在深圳市殯儀館舉行,大批歌迷、明星到場,《深圳晚報》的微博也發出了現場照片,底下的留言欄裏,批判之聲仍然源源不絕。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