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經濟誰將主導?
國際間普遍認識到:要贏得未來世界經濟的主導權,就必須首先贏得數位經濟的主導權。
美國現任拜登政府雖然與中國之間的接觸增多,針對中國科技企業,特別是針對華為的封鎖行動最近也以華為財務總監孟晚舟回到中國而告一段落,但美國對中國科技企業的限制行動並沒有停止。
2021年10月底,美國以「國家安全」考慮為由,吊銷了中國電信(China Telecom)在美的營業執照。中國電信必須在60天內結束在美國的業務。
美國總統拜登還在今年6月,將59家中國企業列入禁止美國個人與機構投資的「黑名單」。
中國在美國以及西方國家對其科技行業的限制過程中,則將數位基礎設施作為援外的重要內容。本次習近平在20國集團峰會上表示世界各國應該幫助發展中國家消除「數位鴻溝」的一個大背景,是中國已經把自己的數字科技向「一帶一路」國家推廣。
中國太平洋經濟合作全國委員會官方網站上的文章寫道:中國「讓所有友好的數位經濟共同體成員國用上經過中國大市場檢驗的5G、AI、物聯網、雲計算基礎設施,助力成員國發展自己的本地數位經濟應用生態。」
中國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2021年7月發表的《數字(數位)中國發展報告(2020年)》稱,截至2020年底,中國已與16個國家簽署「數字(數位)絲綢之路」合作諒解備忘錄,與22個國家建立「絲路電商」雙邊合作機制。
現階段,包括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二十國集團(G20)和世界貿易組織(WTO)等多個機構正在積極協調跨境數據流動治理和規則的國際機制,但要構建針對數據經濟的全球性規範治理體系尚需時日。
當美國和歐盟分頭行動之際,作為世界第二大數位經濟大國的中國提出加入《數位經濟伙伴關係協定》DEPA的申請,正如中國官方所說,是「為全球數位經濟發展和網路空間治理貢獻中國方案」。
主導數位經濟的競爭已經開始,可以預見的是競爭還將愈演愈烈。
美國智庫—戰略和國際研究中心(CSIC)2021年8月曾刊發分析文章「數字(數位)治理:美國應該再次發揮領導作用了」。
文章認為,美國領導全球數位治理符合國家利益。文章警告說:「如果中國在全球數位經濟治理和技術標凖制度化的競賽中獲勝,世界將面臨個人自由急劇下降和壓迫增加,創新和競爭遭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