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性仁觀點:內外新變數─民進黨推動憲改的陰謀與陽謀

2021-10-28 06:40

? 人氣

其次,這6大憲改方向,將選舉權與被選舉權下修到18歲以及縮短新舊任總統交接期間,縮減看守期,這應當是爭議最少者;於立法院設立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人權委員會與國家審計委員會,這與總統府處理的人權事務是否有疊床架屋之嫌?這問題需要仔細研議;然而、降低修憲門檻及廢掉考監兩院,實屬朝野爭議性較大者。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再者,憲法具有安定性,降低修憲門檻只會讓修憲成為政黨勝利之戰利品,變成政爭的工具,當初修憲門檻的提高,實則因李登輝執政的12年中,憲法頻繁修改了6次,頻繁的修憲次數直接影響憲政與法律秩序的穩定性。

事實上美國憲法修正案,國會兩院要有3分之2議員贊成或者全國3分之2個州議會請求,才可以提出修正案,並且最後仍需經過全國4分之3州議會或修憲會議批准,憲法修正案才算通過,其難度更勝於台灣,也不會因為門檻高而與社會脫節。

因此修憲門檻比一般法律高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若以英國例子來看,雖然其憲法由制定法、判例、政治慣例和社會共識構成,其修改也由國會依一般法律修改程序為之,但英國實際上憲法穩定性相當高,也沒有頻繁修憲。日本憲法修改程序包括由國會提出修憲案,再交由國民投票通過。至於修憲案部分,必須先獲得參眾兩院各3分之2以上的議員通意才算通過,接下來由人民公投時,有效投票總數中過半數贊成,修憲草案才獲得正式認可。

無論美英日都沒有輕率修憲,況且台灣朝野此時要共同修憲,以目前轉型正義肆虐下,朝野豈有共識互信呢?民粹盛行的台灣更不是修憲的好時機。

廢掉考監更是危險,這些單位的公務員該如何安排?監察院及考試院是否該廢除?在學界也始終有不同看法。有學者建議廢院、但不廢權,可另組獨立機關處理相關事務;也有學者認為監察院可不廢,但轉型為調查重大事件的非問責性機關,調查報告必須能受各界檢視與挑戰。

20210120-考試院外觀一景。(盧逸峰攝)
考試院(資料照,盧逸峰攝)

客觀的是,將考試院併入行政院,雖能逹成精簡組織的目標,卻未必能保障公務人員的權益和行政中立,反而會降低國家考試的公信力。我們要確保監察與考試權獨立,避免立法、行政權力過度擴張,否則當行政與立法本身出現怠惰或問題時,所影響的層面實在太大。

最大的危害在於濫用私人,太多的黑官與不適任和酬庸者,畢竟國家考試的中立性,若無法維持國家用人中立,只會助長執政者濫用私人,毀棄文官制度度與憲政架構。從過去的民調來看,支持與反對廢除考監兩院幾乎是各半,廢考監並非同一件事,不能相提並論。廢考監尚未成為台灣社會的共識,台灣民眾也沒有廢除考試院與監察院的共識。此外,台灣民眾對立法院整體工作表現始終是不滿意多於滿意,顯見立法院本身在砍別人前也要檢討自己。

總之,民進黨憲改6方向可議的空間很大,綠營想要透過修憲產生台灣獨立與自主目標,非但沒有考量台灣的政治困境及朝野互信基礎薄弱,貿然降低修憲門檻,為修憲而修憲,甚至廢考監兩院,很可能日後各種修憲提案就會紛紛出籠,民粹主義將危害憲法的穩定及憲政秩序,更對台灣人民可能造成損害。此刻應當是拼經濟與民生,重視防疫而非在民粹氾濫之際反而助長對立與仇恨之風氣。

 

*作者為中國文化大學國發大陸所副教授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