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銘專欄:吞下紅色藥丸的比特幣

2018-02-09 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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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銷售、發行、贊助、創造或者散佈任何數位代幣、加密硬幣、基於區塊鏈的資產、數位資產或者加密貨幣,包含透過SAFT(Simple Agreement for Future Tokens)或者其他合約、預售、ICO、代幣發行活動或者群募

(h)開發一個採用代幣或者允許網路參與者創造代幣的電腦網路

表面上看起來這樣的條款正是認可了加密貨幣做為募資手段的可行性,但實際上他提醒了我們為什麼新創投資合約多半採取優先股模式,並且在合約中附有下一輪股權募資要經由董事會或者多數投資人同意的條件,關鍵就在於利益一致化(interest alignment)。因為如果創辦人能夠不用經過董事會或者股東同意,自行決定發行新股,導致投資人權益受損,那就不會有風險資本家願意投資新創。透過這樣的條款把創辦人和風險資本家的利益結合再一起,後者才能專心地為新創招募、提供資源、協助下輪募資和尋找好的外部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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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道理也適用於ICO,雖然我不認為有太多風險資本家想跟匿名的藏鏡人一起掛在一家新創的股東表上,但擁有發行ICO的實質選擇權是好的,只是前提是要多數股東同意,以免發生利益不一致的弊病。

所以讀者可以看到,即使是較為「專業」的私募投資人,在面對加密貨幣仍然是採用風險資本產業的根本投資原則,並沒有因為這是「理想國的未來」就丟棄原則。換句話說,加密貨幣仍然得接受紅色藥丸才能夠取得風險資本家的投資,進而取得他們的各種資源和協助。

總結來說,如果加密貨幣的虛擬理想國真的存在,所有的貨幣和商品服務都產生在這個虛擬世界中,那麼加密貨幣當然可以選擇藍色藥丸,繼續活在完全沒有監管和恐龍的虛擬國度裡。但是現實是所有加密貨幣的投資人在乎的都是實體世界的錢,不管是美元或者日圓,而一但和實體世界產生連結,就無法迴避金融法規或者金融機構運作原則,換句話說就得乖乖吞下紅色藥丸。

我們知道尼歐自主決定吞下紅色藥丸後,率領真實世界的人類反抗機器大軍,賺進了大筆鈔票。而比特幣或其他加密貨幣則是被迫吞下紅色藥丸,剛剛展開在艱苦的實體世界的歷程,結果會是成功走出虛實優點兼具的康莊大道?還是像背叛團隊的塞佛那樣,吞下藍色藥丸回歸美好的虛擬世界?

老話一句,且讓我們看下去。

*作者為台灣大學電機畢業,在台灣、矽谷和巴黎從事IC設計超過十年,包含創業四年。在巴黎工作期間於HEC Paris取得MBA學位,轉進風險投資領域,現為Hardware Club合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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