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青龍觀點:大學校長接受教師的評鑑此其時

2021-09-07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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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成逢迎拍馬的虛假文化

如同林從一所言,評鑑的目的在於交流、觀摩和溝通(所以他主張在華梵大學推動以教學觀摩代替滿意度調查)。那麼,如果評鑑只有上對下的單一方向時,當然就極容易變成逢迎拍馬的虛假文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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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台灣高等教育的評鑑制度,一直欠缺了一個重要的環節,那就是:沒有大學師生對行政主管和校長的評鑑(如果可能的話,筆者認為各大學也應發起對教育部的評鑑),而且,這極可能才是評鑑制度一直未能完善的主因,因為這套評鑑制度根本缺乏雙向溝通甚至制衡的效能。

以近期在中原大學發生的一起教師不當解聘案為例。2020年初中原大學片面解聘一位教師,依照《教師法》規定「編制內」教師解聘必須報部核准,中原大學卻聲稱該位教師為短期約聘非編制內,故不須報教育部即可解聘。

但是,該位教師提供自己的公保身分(編制內教師屬於公保,短聘教師是屬於勞保)向教育部投訴後,卻遲遲未獲教育部回覆。一直等到這事引發教師工會和立法委員的關注後,教育部一度還以中原大學的解聘公文來誤導工會和立委,反駁該師是編制內教師的事實。

幸好鄭運鵬立委辦公室鍥而不捨地追查到中原大學每年填報的「專、兼任教師明細表」,內容明列該師為編制內專任教師,這才得到教育部正面回覆承認該師的編制內身分。

教育部這台老朽的政府機器

顯然,中原大學不當解聘編制內教師,依〈教師待遇條例〉當處罰鍰,可是教育部對此事竟然又拖了近1年(中原大學對該師提告,利用司法程序刻意拖延)才開出第1張罰單,且因中原大學完全不理會教育部罰則,後又追罰2張罰單,至今已累計3次。

事實上,中原大學對編制內教師的不當解聘,這已非單一事件了,另有兩起教師也是被中原大學用極其薄弱的理由報部解聘,過程中教育部覺察證據牽強而要求中原大學補件,但中原大學卻遲遲交不出有力的證明文件,而讓這2起解聘案延宕4、5年。

更可惡的是,在這4、5年期間,中原大學以解聘程序已啟動(雖然教育尚未核准),就擅自停止這兩位老師的排課且不發給薪資,造成嚴重的欠薪案。

同樣地,工會一直要求教育部處理,但程序總是那麼漫長且消極,最後還是立法委員出面協調,教育部才願意依法開罰中原大學。有趣的是,在這接二連三的違法案例中,不論教育部如何裁罰,中原大學一直都採取不配合的態度,直到近期才因教育部要求撤換校長而稍有讓步的跡象。

上述中原大學這3起案例,中原大學曲解法規、誤導教育部以達不當解聘教師的手段,固然可惡,但教育部的顢頇與尸位素餐,更令人不可解。若不是教師工會的高度關注和立法委員鍥而不捨追查,這3位老師的工作權益真的很容易就被犧牲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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