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間人權陣線」不敵《國安法》威脅宣告解散,港警揚言將「隨時執法」、「辭職也沒用」

2021-08-16 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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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11日,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已收到民陣答覆,並留意到對方並未提供「根據法例要求的資料」,警方將與律政司研究,「不排除下一步會有執法行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同日被《蘋果日報》記者問及會否取締該報與民陣,她說:「我的答覆還真是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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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中國國務院根據《基本法》批准林鄭月娥建議,鄧炳強升任保安局局長兼特區行政會議成員。

陳皓桓對BBC中文記者說,警方對民陣的行動旨在讓民陣倒閉。

「我們分析認為,7月1日是共產黨建黨100週年,它不想7月1日香港有任何事情發生。這也是《國安法》一週年,它不想有示威、看到有群眾動員,所以用盡方法打壓政治領袖、團體、組織和平台。民陣在2019年多次發起遊行的平台,既然它不想見到群眾運動出現,就想取締這個平台。這很明顯是一個政治打壓、是一個政治行動。」

5月28日,陳皓桓因承認在2019年10月1日中國國慶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被判監禁18個月,即時入獄,民陣秘書處頓時空無一人,曾兩度出任民陣召集人的資深巴士工會領袖鍾松輝擔任臨時召集人。6月下旬,鍾松輝向香港媒體證實,因行政上已不可行,民陣不再申請舉行「七一」遊行。到7月1日,遊行傳統起點維多利亞公園被警方引用《公安條例》封閉。

被鎖上手銬的陳皓桓在獄警押送下向九龍荔枝角收押所外記者舉起勝利手勢(28/5/2021)
Reuters 陳皓桓(中)於5月被判囚一年半。

7月下旬,《大公報》、《星島日報》等接連指控民陣至少500萬港元捐款去向不明,又不斷借用成員組織銀行賬戶收取並處理捐款,有洗錢嫌疑,再次催促警方對民陣作刑事調查。《明報》3月中曾引述民主黨一名匿名人士稱:「舉例如廉署調查民陣帳目,眾黨派毋須退出,因民陣帳目根本無問題,但若是國安法,卻不知對方會如何下手。」

8月11日,多家媒體引述匿名消息稱民陣將宣佈解散,其中,《文匯報》聲稱民陣已通過解散決議,並稱「多個會員團體擔心惹禍上身」。

8月13日——民陣正式通過解散決議的一天——《大公報》刊登對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的專訪,蕭澤頤稱警方對民陣早有部署。

蕭澤頤說:「民陣由2002年成立以來,一直未有向公司註冊處註冊為公司,也未有按法例向警務處牌照科註冊為合法社團,近年組織一系列大型非法遊行集會,有的可能涉嫌違反《國安法》,警隊將會深入調查取證。」

「總而言之,要是你犯罪,我就追著你的違法行為去,辭職也沒用,犯了法就是犯了法。現在從良可以是(在法庭上)求情的理由,但繼續去違法只會更加深化犯罪行為的嚴重性。」

沒有了民陣的香港民主派怎麼辦?陳皓桓此前對BBC中文說:「香港未來還有沒有遊行,不是看政權如何打壓,而是香港人如何選擇。以前民陣會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可以用和平理性非暴力方式遊行,但未來很明顯,警方不會再批不反對通知書,市民上街好可能會是不合法,有要承受刑責的風險,這將會是香港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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