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志強紀念六四被捕內情

2014-05-15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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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右下)出席六四研討會。

浦志強(右下)出席六四研討會。

北京十三位學者相聚研討紀念六四,被警方帶走調查,浦志強﹑徐友漁﹑郝建﹑胡石根及劉荻五人更以「尋釁滋事」名義遭刑事拘留。大律師張思之認為,對浦志強所加罪名與事實風馬牛不相及,爭取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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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事件二十五週年前夕,北京市華一律師事務所律師、執行合夥人浦志強與十多位朋友相聚研討紀念六四,五月五日早上被北京警方帶走調查,當局以「尋釁滋事」名義刑事拘留浦志強。他的辯護律師張思之五月十一日回應亞洲週刊詢問時說,就「尋釁滋事」罪而言,浦志強絕對無罪,「我會以此為他辯護。以法律『尋釁滋事』罪的那幾條是絕對套不到他頭上的」。八日上午,張思之與浦志強的外甥女、華一所律師屈振紅同赴北京第一看守所,探望了被刑拘的浦志強,面談近一小時。張思之說:「浦志強情緒還好,很正常,很坦然,他說二十五年過去,『六四心結』依然,他一再表示無怨無悔,不會因此次被捕事件而改變初衷。」十二日,張思之再度前往探望浦志強,卻因浦志強被提審而沒見到。張思之說,近期他會盡快再度見浦志強。

中國北京市吳欒趙閻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張思之說:「浦志強現在已被拘押,一切一切只希望按法律辦事。我們特別擔心他的身體。他身體狀況特別不好,糖尿病很嚴重,經常心慌,要吃東西要喝水,食量特別大,一會兒就餓了,這在拘留所也好,在監獄裏也好,都是不能滿足他的。他身高一米九二,又壯碩,他遭受關押,對他身體是嚴峻考驗。希望當局能人道主義對待他。浦志強有特殊情況,是否能特殊對待。」張思之說,懇請有關當局給予浦志強「保外就醫」。他並稱,他本人願承擔保證責任,在浦保外期間,如有「違法違規」,他自甘連坐,包括入獄候審。

浦志強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現關押在北京市第一看守所。北京律師界的朋友們都不理解當局為什麼以「尋釁滋事罪」刑拘浦志強。根據法律,尋釁滋事罪是指肆意挑釁、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刑法將尋釁滋事罪的客觀表現形式規定為四種:一是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二是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三是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四是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這四條對浦志強都掛不上。

流氓才會尋釁滋事

京城律師分析說,「尋釁滋事罪」是從七九年刑法第一百六十條規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來的一種罪。九七年刑法對之又作了分解。接著,二零一一年刑法修正案對「尋釁滋事罪」作了修改。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尋釁滋事犯罪多發生在公共場所,常常給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造成損害,但尋釁滋事罪一般侵犯的並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根據條文規定,尋釁滋事罪必須是行為情節惡劣、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才構成犯罪。對於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尋釁滋事行為,只能以一般違法行為論處。諸多法律學者認為,「尋釁滋事」的罪名最近越來越普遍使用,這顯然被濫用,成了一個「口袋罪」,像口袋一樣,什麼東西都往裏面裝。

北京文化人章詒和五月十一日也對亞洲週刊說,浦志強為人坦誠得很可愛,他多次在公開場合說,他自己始終有一種「六四情結」。每年到這個時候,他就要作些特殊的紀念。比如,駕著車去天安門廣場、長安街轉一圈,或者下車去走一走。這是他在特別日子作出的一種寄託。五月三日那天,朋友請他去參加這個活動,他就去了。他不是組織者,不是策劃者。這一點很重要。浦志強只是以為,到了這樣的日子,大家坐一起談些感受,二十五年過去了,朋友們一起交流一下而已。

三日那天,「六四紀念研討會」在郝建家舉行。如今在境外廣為流傳的那張與會的是十三人合影,背景是那條醒目大橫幅「二零一四北京,六四紀念研討會」。據亞洲週刊了解,這條橫幅不是浦志強準備的,活動組織者不是浦志強。對這條橫幅,浦志強事先並不知道。這一點無疑很關鍵很重要,有橫幅就表明,不是幾個朋友私密地聚一下,而是「有組織有策劃」的活動了。

章詒和說:「我父親章伯鈞誕辰一百週年,在民盟中央和農工中央兩個黨派,在全國政協搞一個紀念活動。上面批文下達,第一條就是『會場不掛橫幅』,新華社可以發消息,但就是不能懸掛橫幅。我參加章伯鈞的紀念會,翌年又參加羅隆基先生的會,都一樣,上面下達的幾個要求裏,第一條就是不掛橫幅。因此,我才知道會議掛橫幅是多麼關鍵﹑多麼重要的事。」

據悉,有人事先準備了橫幅,浦志強到了約定的場所,由於他人高馬大,於是朋友們讓他掛橫幅,他就掛上去了。浦志強對六四有特殊感受,有一種特殊情結,他原本只是以為去參加一個小型朋友聚會,大家談談自己感受。在任何場合,他都可以說說這種感受,因此不覺得是「錯」,更不覺得是「罪」。

現年八十七歲的張思之被譽為「律師的良心」,是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憲法與人權專業委員會顧問。五月下旬,香港牛津出版社將推出張思之的回憶錄《行者思之》。他在法律界被尊稱為「中國最偉大的律師」,當年,他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辯護,他也為王軍濤、鮑彤、魏京生、高瑜、鄭恩寵……辯護,面對這些官司,儘管他最終幾乎沒有打贏過一場,但他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盡最大努力維護當事人的權益,給世人留下深刻印象。正如他所言:即便只能做一隻花瓶,也要在裏面插一枝含露帶刺的玫瑰。

北京十三名學者參加這一研討會後,分別被當局傳喚或約談。他們是清華大學教授秦暉、郭于華、社科院研究員徐友漁、北京電影學院教授崔衛平、郝建、「天安門母親」張先玲、維權人士胡石根、劉荻,還有王東成、梁曉燕、周楓、野夫。張先玲稱,會後公安局的人曾向她查詢會議內容。她指當局的神經比往年更加繃緊,對她的監控也更嚴。除了浦志強,包括郝建、徐友漁、胡石根、劉荻等人也同樣遭當局刑事拘留。

中國公民力量發起人楊建利五月十二日為胡石根捐款,他率先「敬謙地獻上」一千五百元人民幣。他說,胡石根被中共當局以「尋釁滋事」罪名刑事拘留。這是他第二次入獄,六十歲的胡石根在過去二十年裏有十六年在監獄度過,期間,妻兒相繼離他而去。出獄後,身體狀況欠佳的胡石根靠低保以最簡樸方式生存。然而,他依靠信仰,堅持理想。楊建利說,胡石根曾是他獄友,案子如何結局,很難預測,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會有一段時間的獄中生活。這期間,他還需要法律援助。他的呼籲純屬人道救援,扶持那些遭受苦難的先行者、同道人,應是民間正常姿態,捐款多少都沒關係,楊建利甚至更希望是遍及四海的、小額的、點點滴滴的心意表達。

私人聚會性質鮮明

旅美文革史學者宋永毅認為,一個紀念「六四」二十五週年的學術研討會,參加者大都是歷史學者和這一歷史事件的親歷者。因而,這一聚會帶有一種鮮明的學界同人交流和私人聚會性質。對二十五年前的那一場學生運動,無論你今天的認知是「民主運動」還是「反革命暴亂」、抑或「政治風波」,它都已經成為一個中國當代史上重要歷史事件存在於世了。因此,歷史學家對此聚會討論,進而釐清真相、總結教訓,實在是天經地義的學術活動,與所謂的「尋釁滋事」罪名,風馬牛不相及。從正常的學術思維出發,實在無法理解中共有關方面要採取如此不可思議的專政手段,來刑拘徐友漁、郝建、浦志強等歷史學家和六四親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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