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三大錯誤 養出劇毒日月光

2013-12-18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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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闊平整的自行車道,蜿蜒穿過像絲絨般柔軟的草地,後勁溪兩岸的親水公園,被高雄市政府視為珍貴的景觀資產。但緩緩流過人行步道下方的溪水,卻有如調酒「血腥瑪麗」般棕紅,且時不時傳出刺鼻異味,與周邊的優美景致呈現強烈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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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導體封測大廠日月光高雄K7廠,本月初遭高雄市環保局查獲,將含有超量致癌重金屬的強酸廢水私自排入後勁溪,毒害下游上千公頃農地,讓這條長年孕育北高雄,半世紀來卻飽受汙染荼毒的溪流,再次受到各界關注。

儘管日月光辯稱事件起因是設備故障與管理疏失,絕未惡意汙染環境,但隨K7廠私設的廢水海放暗管曝光,中壢廠也因偷排逾千噸廢水,遭桃園縣環保局勒令停工,日月光為增加獲利,將廢水處理成本轉嫁全民承擔,幾乎已是事實。

十二月十六日,神隱近一周的日月光董座張虔生終於出面說明,卻仍堅持未蓄意排放廢水、沒有私設暗管,僅願為「造成社會紛擾」鞠躬致歉;就連承諾分三十年捐三十億元推動環保工程,他也強調「不是因為做錯什麼事,只是日月光熱心公益,願藉推動環保回饋台灣。」言談之間毫無悔意。


犧牲國土保育換取經濟數字

然而,在台灣過度重視經濟數字的發展思惟下,日月光絕非唯一一家犧牲環境牟利的無良企業;在業者普遍缺乏環保意識之下,後勁溪當然不是唯一一條發出哀鳴的河川。

早在一九八八年,高雄縣林園鄉就因工廠聯合排放廢水,造成河川魚蝦大量死亡,引發居民群起抗爭;友達、華映兩家面板大廠,自一九九九年起,每日將萬噸廢水排入新竹霄裡溪;桃園老街溪,長期遭沿岸的印刷電路板與砂石廠汙染;再加上日月光事件爆發後,彰化、桃園也陸續查獲類似案件,全台各地水域,幾乎無一倖免。

而政府長期以經濟發展至上的思惟、缺乏環境風險管控概念,以及對汙染業者不具嚇阻力的罰則,是造成汙染現象無所不在的三大關鍵。

「從台灣政府的法令與管制措施,我看不到對環境保育足夠的重視。」儘管日月光已遭高雄市環保局依《水汙染防治法》處以最高罰款六十萬元,並追繳不法利得逾一億元;但環保作家朱淑娟認為,這對年營收兩千億元的日月光而言,根本無足輕重。尤其不法利得金額雖高,業者卻可藉行政訴願與政府長期抗戰,例如台塑仁武廠因汙染後勁溪,遭追討八三○○萬元不法利得,至今雙方仍在訴願階段糾纏,政府連一元都還沒討到。

時間拉回一九九○年,當年台塑美國德州廠因造成多起水汙染事件,被德州政府處以二十四萬四千美元罰款(約七百萬新台幣)。隔年,台塑又因廢水處理不合標準,造成廠區周邊地下水汙染,這次美國環保署決定重罰,對台塑開出破紀錄的三三七萬美元罰單(約一億新台幣)。從這兩次裁罰紀錄,不難理解為何朱淑娟會認定國內罰則對業者不具嚇阻力。

即使主管機關祭出殺手?──勒令停工,業者只要提出改善計畫,經常能在半年內復工,期間只要拉高備用產能,幾乎不會對營運造成影響。「法規沒有嚇阻力,才讓業者一再挑戰政府公權力!」朱淑娟說。

除罰則不夠嚴厲,政府長期縱容以發展經濟名義遂行的破壞環境行為,是業者能有恃無恐的另一大關鍵。十二月十一日,當立委要求經濟部終止日月光的租稅優惠,經濟部長張家祝的回答竟是「日月光是非常好的公司」,不能因為一個錯誤就把它打入十八層地獄,否則以後沒有人敢來我國投資;財政部長張盛和更認為,租稅優惠是獎勵而非懲罰,對取消或追繳租稅優惠持保留態度…

(尊重智慧財產權,如需轉載請註明資料來源:今周刊887期 http://www.businesstoday.com.tw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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