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未服刑逃亡 綠委指吳育昇護航當選議員

2014-12-29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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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直指,蔡錦賢未服刑就可以參選並且當選議員,背後有新北市立委吳育昇施壓中選會。(吳逸驊攝)

吳秉叡直指,蔡錦賢未服刑就可以參選並且當選議員,背後有新北市立委吳育昇施壓中選會。(吳逸驊攝)

民進黨立院黨團2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爆料指出新北市連任成功的無黨籍議員蔡錦賢,在17年前因預備賄選罪嫌遭判刑並褫奪公權2年,結果他潛逃中國,行刑權時效消滅後又回到台灣當選議員。吳秉叡直指,蔡錦賢未服刑就可以參選並且當選議員,背後有新北市立委吳育昇施壓中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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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秉叡指出,新北市議員蔡錦賢曾在1998年因賄選案被判刑7個月、褫奪公權2年,結果他潛逃中國待行刑權時效結束後,重回台灣未服刑又當選議員。

吳秉叡表示,監獄有隔離再教育、再社會化之功能,但逃亡者未經過此階段,卻因行刑權時效消滅而未執行,仍符合《選罷法》第26條第4款規定,不得登記成為候選人。

吳秉叡說,中選會准許蔡錦賢繼續參選,背後就是該區立委吳育昇施壓,要求吳育昇出面說明清楚。

綠委段宜康則諷刺,若1個人因買票被判刑確定,逃亡後居然可以不用服刑,等刑期過,中選會竟然還允許他參選,那未來乾脆立法給予3天逃亡期,讓大家盡量跑。

律師顧立雄表示,目前該選區落選頭呂子昌前議員正提出訴訟。他也質疑,《選罷法》第26條第4款規定「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不得登記為候選人,蔡錦賢一來根本沒有服刑,二來連褫奪公權2年也沒有開始起算,竟然可以逃亡後回來參選,這些問題將要到法院找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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