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航運股的基本面,談現在值得長期投資嗎?

2021-06-23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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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長榮海運租借使用的長賜輪,承運中國貨主的貨物,可以依據「1924年海牙規則」及「1968年海牙威士比規則」主張免責,一毛錢都不賠。當然,這些公約都已經納入各國海商法,我國海商法69條及21條,亦分別納入前述二公約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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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這樣的海事公約就有十多個,另外,例如船舶是動產,但是公約交付予其不動產之地位,可以行使抵押權、留置權、優先權等;甚且興建中的船舶,也可以行使抵押權,先向銀行融資運用。

六、結論

從以上航運產業基本面的分析得知,航運業的經營確實是高風險低利潤的產業,所以需要給各方面的優惠與獎勵。另外,貨櫃運輸因為服務標準化、同質性高,所以經營規模越大,成本越容易壓低,造成大者恆大,進而使破產、併購、重整變成常態。馬士基總裁甚至預言,至2027年時,世界遠洋貨櫃公司將只剩三家。

所以我預測,面對目前航運業的高獲利,若是在1、2年內各國航政監管單位沒有檢討,特別給予航業的反免反托拉斯法(Anti-trust)免責權,若沒有國家向聯合國提出,應給予航業財產賠償有限責任、對貨物運送損害可以免責等公約,則代表各國監管單位還是將目前高運價,視為偶發事件而已。

另一個重要指標是,重視海權的美、英、荷蘭等國家,貨櫃船隊是否再現?若是沒有,那意味著目前的高運價,當地業者應該也僅視為短期現象。所以,謝董認為我國航運股,除了股價上漲膨脹的「市值」,及「比較多的造船計畫」以外,我建議若能提出更多支持貨櫃三雄繼續向上漲的具體事證與作為,而且有可持續的利多,我就稱呼他為:「台灣股神」。

作者曾為公務員簡任主管,公民營單位主管,及擔任大學兼任副教授。如認同本文觀點、贊助咖啡的朋友,本人願將費用捐助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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