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妻被迫「買一送一」最後一個離婚一個外遇…「末代皇帝」溥儀的坎坷婚姻全是咎由自取?

2020-05-1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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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代皇帝》(圖/甲上提供)

《末代皇帝》(圖/甲上提供)

婚姻關係屬於私領域,但一旦跨入政壇是否就不再是私領域,這問題問末代皇帝溥儀,他一定別有一番感受。溥儀不僅是中國最後一個皇帝,也是中國第一個離婚的皇帝,而且是「被」訴請離婚,雖然他曾試圖挽留對方,但留也留不住,只能在離婚後於報紙刊登「宣統皇帝」的「上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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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淑妃文繡擅離行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但末代皇帝在宣統三年(一九一二年)就退位了。

《後漢書》引述《周禮》,說皇室后妃「編制」為:一后、三夫人、九嬪、二十七世婦、八十一御妻,凡一百二十一人。這麼大的陣仗,每個人還是得分點事做,才能表彰體制的完整、必然,所以表定各有其職:

后一人,正位宮闈,同體天王。
夫人三人,坐論婦禮。
嬪九人,掌教四德。
世婦二十七人,主喪、祭、賓客。
女御八十一人,序於王之燕寢。

彷彿少了這些嬪妃助陣,帝王不僅生活裡會寢食難安,儀節上會混亂無依,國宴時會進退失據,甚至還會影響全國的婦德、婦禮─但究竟什麼是家庭價值呢?從《周禮》的編制來看,就是夫妻同體,還包括禮節、道德、應酬、睡覺這些事。

這麼浩浩蕩蕩的陣仗、理所當然的員額,夫妻就像是一起工作,工作有需求,所以需要這麼多人手。至於什麼是家庭生活呢?或許對某些人來講,家庭就是工作,像溥儀。

溥儀身為末代皇帝,在一九○八年登基為帝,年號宣統,當時不過是三歲娃兒,還不斷在登基典禮上哭喊著要回家!到了一九一二年清皇室退位,溥儀仍然是小孩子,用他自己的話來講,就是「糊裡糊塗地做了三年皇帝,又糊裡糊塗地退了位」。

雖然是糊裡糊塗登基又退位,但終究是坐過龍椅。經由袁世凱等人伺機斡旋,清廷與民國政府簽訂《清室優待條件》,協議大清皇帝辭位之後,尊號不廢,暫居宮禁,民國政府還要提供每年四百萬兩花費、續建光緒皇帝陵寢、代守宗廟等等優惠。其他日常生活的部分,例如宮內工作人員可照常留用,惟一限制就是以後不得再招募宦官,「原有之私產,由中華民國特別保護。」

換句話說,宣統三年,清廷已經退位了,但是帝稱、年號不廢,依然可以自稱宣統四、五、六、七年這麼一直喚下去。再說「暫居宮禁」,究竟是在紫禁城內暫居多久也沒明講,反正退位後還是這麼住著。至於民國政府議定的每年四百萬兩,究竟是多少呢?溥儀的奶媽,每個月的薪水是二兩,四百萬兩可以養多少人?不過民國政府的財政實在窘迫,沒給足的時候比較多,讓溥儀常拿著民國政府賴帳這件事說嘴。還有還有,什麼是「原有之私產」?這也說得模糊,宮廷內鎖在櫃子裡貼上封條的那些書畫器物,像《清明上河圖》等級的神品至寶,究屬國民共有的國寶,還是清室財產?這些事一時也沒說清,恐怕當時也沒想說清,轉用溥儀的話來講,雖然是糊裡糊塗地退了位,但日子還是糊裡糊塗地繼續過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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