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司機一句「大陸人民生活好」換坐牢7年!軍法官「依法行政」心聲首度公開

2021-05-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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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麗島近程、中程、遠程來看,他們的主張有開放黨禁、報禁和言論自由等,資料裡有看到黃信介和境外的人聯絡,就像我們台灣現在常講『境外勢力』,你說的『境外勢力』是中共啊!只要有跟大陸或是跟任何人聯絡都是歸類成『境外勢力』,當時也是這種邏輯思考、跟現在沒有兩樣,你跟大陸有關的人、說他跟大陸大使館有所聯絡,那就可能是匪諜叛亂……」

「『匪諜』講難聽點,你沒有活動的話當然也不知道,但以我自己親身經歷,剛剛說爸爸的同事中就有個匪諜、他也不可能自己講出來,當他一行動的時候就顯露了,平常你怎麼知道他是匪諜?以當時國家社會的狀況、政治情勢來說,你沒動就說你不是匪諜,這也說不過去……」

時至今日接受訪談之軍法官仍以「國家安全」為最優先事項,至於為什麼會這樣,就黃奕瀠所見,這些軍法官都是政工幹校畢業、所受法律訓練一致、訪談時常說「軍人命令就要服從,你敢違背嗎」可能是原因之一。問起當今關注轉型正義者常認為威權時期軍法官等於「加害者」的看法,受訪軍法官也覺得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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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當事者來看、對他來講會很不公平,要我現身說法說參與審判的軍法官是『加害者』,我是沒辦法接受,因為沒有一個審判者會出於惡意把這人故意拿來定罪,那是不可能的事……體制上設立這單位就是要執行《戒嚴法》,當年辦理規畫軍法審判的案子要合乎法定要件的才起訴審判,沒有合乎的就沒有送來──你可以說當年判決可以考量不同判決,但你用『加害者』冠在當年依法參與審判的軍法官或相關執法者身上,那絕對是一個不可承受之重。」

「我覺得不公平,他(軍法官)屬於當時體制的一環……執行的人依法從事公務行為,你說他是『加害者』,『受害者』到底是誰呢?以當時的時空背景是否叫作『加害』,那些人又真的叫作『受害』嗎?」

那究竟是誰必須為威權時期的悲劇負責?受訪之一軍法官回:「整個國家啊!法律是立法院制定的,法官只能執法,不能創法,也不能逾越法律。」

儘管應該不是每個政治受難者都能平心看待這些軍法官的回答,黃奕瀠的研究也暫且歸納,基本上受訪軍法官有順從體制、內化敵我意識、看似討論法律實則處理政治、遵從既有法律概念而沒有反思等概況,也證實促轉會副主委葉虹靈於開場所言──被視為威權體制「加害者」的人總會說自己是「依法行政」。體制之惡,身為「人」不能有一點反思、一點懷疑嗎?這題勢必花上更多時間追尋,而目前軍法官們的訪談,是稍稍看見「體制內」的人們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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