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關係法》的推手—關鍵之日:《誠義》選摘(1)

2017-11-22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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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華府事先聯絡張安平台北公司,相關人員守在電傳打字機旁等候,一收到電傳,連同電傳打字機的打洞紙帶,全部立刻送到外交部,面交蔣彥士,蔣彥士旋即親自送進總統府,面呈蔣經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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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未來的台、美關係,當時雙方意見分歧,美國主張非官方的民間對民間(people to people),台灣則堅持官方的政府對政府(government to government)狀態,雙方自始至終沒有交集,從未正式接觸。

為了打開僵局,只有「同意彼此的歧異」(agree to disagree),才能避免陷於主權議題而窒礙難行。最後,終於在克萊恩家宴餐會中達成共識,一切以台灣利益為當務之急,尋求以法律為基礎,研擬未來立法的可能性。

蔣經國獲悉電文後,也贊成「同意彼此的歧異」,立即對外宣布中華民國政府對未來台、美關係研擬法案方向的看法及立場。大事底定,1月11日清晨三點半,張安平與衣治凡等人才返回飯店。寒冬蕭瑟,暗夜走在華盛頓特區十四街,緊緊挨著彼此,只敢走在大馬路正中間,深怕夜黑暗巷會被搶。

五十分鐘的暢談

《台灣關係法》能夠落實,還有另一位關鍵人物,就是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邱池(Frank Forrester Church III)。華府的行程已臨近尾聲,一行人訂好1月17日回台的機票,徐小波卻在此時接到一通電話。

原來,是美國駐華大使館前經濟參事莫雷爾(William N. Morell Jr.)來電表示,已經安排好會晤邱池。因徐小波多次引進美資來台,與莫雷爾私交甚篤。

於是,侯貞雄等人按原定計畫返台,徐小波則延後行程。而理律律師事務所另一位合夥人陳長文也在此時來到美國,徐小波即邀請衣治凡和陳長文跟他一起會晤邱池。這段過程,便是後來許多不知情人士也將陳長文歸為六人小組的原因。

邱池是愛荷華州的民主黨參議員,當時是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原本,祕書安排的會面時間只有五分鐘,結果邱池與他們相談甚歡,一談就是五十分鐘。徐小波記得, 當時他與邱池談及:「越戰以後, 國際間多了很多越南難民(boat people),我們不希望台灣民眾變成另一種難民,希望美方透過立法保護台灣,不要被對岸占領,或是用其他方式接管……」

對美國人來說,當年越戰慘絕人寰的深刻印象,不少人仍歷歷在目,因此,這些話,邱池了然於胸。

後來,邱池即以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身分,在1979年2月6日舉辦一場聽證會,獲得美國國會參、眾兩院及國會領導人的支持,並據以立案,且很快進入立法程序,順利催生攸關台灣安全及經濟前途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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