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重視運動科研 強化選手戰力

2017-09-10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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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今的運動員,除了自身苦練外,還必須要結合教練與運科人員的有效介入。(資料照,蘇仲泓攝)

現今的運動員,除了自身苦練外,還必須要結合教練與運科人員的有效介入。(資料照,蘇仲泓攝)

公平競爭是遵守運動精神和運動規則的基本原則,比賽結果的判定是否公平就顯得格外重要。尚未出現運動科技時,比賽是由裁判主宰勝負的判決,經常使裁判受到質疑,認為裁判被賄賂或買通,使得判決不公的情事時有所聞。現今,透過運動科技的輔助,讓比賽能公平競爭和誠實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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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世大運台灣選手表現亮眼,26金、34銀、30銅的成績,卻因世大運執委會的失誤,造成遺珠之憾。世界紀錄認定需盡量排除人為影響,才會使用電子發令槍計時,但本屆世大運卻以碼表手動計時,讓我滑輪溜冰選手陳映竹成績不被列入正式世界紀錄,令人婉惜。針對陳映竹成績因未使電子發令槍計時,本屆世大運執委會北市府原稱因場地鄰近松山機場,怕干擾訊號才改用碼表,但又改口說,因電子發令槍故障才改用碼表,將向西班牙廠商求償。無論如何,選手權益受損,已是不爭的事實。

2017臺北世大運籌備以來,最為人關注的即是運動場館的興整建問題,占去1/4世大運總預算的場館,雖然主辦單位對外宣稱,多數場館皆已完工,事實上,接近賽事開幕前,造價19.5億的臺北市網球中心,發生球場座位受限,以及和花費1.2億整修的天母棒球場一樣,皆發生多處漏水情形;造價1.78億組合泳池則發生選手易遭跳臺割傷問題等。正式比賽期間,臺北市網球中心因為沒有加蓋屋頂,被形容為「地獄網球場」、新竹場館停電,造成日、荷水球賽停16分鐘等,都顯示執委會對於賽會場館、比賽設施未盡監督之責。

20170831-世大運中華隊跆拳道選手蘇嘉恩、李晟綱31日搭乘車輛參與「英雄大遊行」活動,於館前路時受到兩側民眾熱烈歡迎。(顏麟宇攝)
作者表示,運動員優秀的表現背後,必定有運科儀器及運動醫學儀器的補助。(資料照,顏麟宇攝)

透過運動科技的輔助,除了確保了公平的競賽,也能為選手的表現加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運動員頂尖表現背後,必定有運科儀器及運動醫學儀器的補助。本屆世大運臺灣選手交出漂亮成績單,運動科學的支援功不可沒。然而對比世大運排名第1的日本,國訓中心在這方面的的儀器社備,只達到日本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的6成水準,但要補強設施設備,除了需要時間跟人力,所費不貲的醫學儀器,也需要更多資金的挹注。以明(107)年度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預算為例,提升國家競技實力之醫學科學輔助計畫經費1300萬元,僅占該中心全年度預算8億4928萬的1%左右。但是國家運動訓練中心每年接受政府的補助逾3億6千多萬元,寡占了國家推展競技運動整體經費近五成,而查據「國家運動訓練中心104 年度績效評鑑報告」,有關執行運科相關支援、資料建置與蒐集、檢測的評鑑項目評分達到9.2分(滿分10),但不少評論卻認為國訓中心的運動科學支援有大幅改進空間。另據《國家運動訓練中心設置條例》,該中心之經費來源包括:政府之核撥及捐(補)助、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營運之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惟查據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今(107)年度預算發現,其收入仍以政府補助為主,占了近九成,僅一成為業務外收入。體育署今(107)年度補助行政法人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相關經費約1億6675萬9千元,寡占了推展競技運動經費近四成一,恐排擠其他單位推展競技運動之經費,且國家運動訓練中心允宜廣拓財源,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現今的競技運動已非靠選手苦練、勤練即可達到最高水準,必須要結合教練與運科人員的有效介入。建議國家運動訓練中監督機關(教育部)應督促國家運動訓練中心盡速充實各領域運動科學研究專業人員,並增設各科運動科學實驗室,充實相關儀器設備,落實運動科學支援訓練,同時,輔導運動、醫學相關大學校院建立重點運動種類(項目)科研中心,集中科研能量,普及運動科學支援訓練於基層選手。而未來我國承辦各類國際運動賽會時,務必注意運動設施、設備的驗收,以符合國際規定,避免因硬體上的失誤,造成選手的遺憾。

*作者為高級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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