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歐巴馬日前在白宮喜孜孜地宣布,救回在阿富汗被俘虜將近5年的美軍士官伯格達爾(Bowe Bergdahl),然而這份喜悅的「賞味期」相當短暫,白宮很快就面臨撲天蓋地而來的批評。
歐巴馬與伯格達爾的雙親(美聯社)
除了伯格達爾本人行徑可議、同袍嚴厲批判之外,白宮的「救援」行動其實是「釋囚換俘」,以5名拘禁在關達那摩(Guantanamo)的阿富汗「神學士」(Taliban)重要幹部,換回伯格達爾。
問題來了,姑且不論伯格達爾是否值得這場交易,神學士很早就被美國認定為恐怖組織,如今華府公然與他們打交道、談條件、做買賣,這不是公然違反美國政府三令五申的「不與恐怖分子談判」的立場?這麼做會不會鼓勵恐怖分子日後想方設法俘虜美軍,拿來換取自家失陷的戰友,而且是以一換多?
伯格達爾被神學士釋放的過程(美聯社)
愛爾蘭籍的北愛爾蘭、阿富汗與巴基斯坦事務權威森普爾(Michael Semple)從伯格達爾事件出發,解析世人對於所謂「與恐怖分子談判」的5個迷思。
一、伯格達爾獲釋是與恐怖分子談判的結果?
將敵人貼上恐怖分子標籤,或許可以讓自己師出有名。但是這種標籤通常貼得相當武斷,而且未必名符其實。
然而阿富汗神學士並不是典型的恐怖組織。九一一恐怖攻擊之前,它是阿富汗的執政者,雖然意識形態極端,但仍與國際社會有所往來。它包庇賓拉登(Osama bin Laden)和「基地」(al-Qaeda)是事實,但它從未在阿富汗之外的地方,對美國從事恐怖攻擊。
再就伯格達爾事件來看,美國是透過卡達政府,與神學士政治代表阿格哈(Tayyab Agha)敲定交易,從任何一個層面來看,此人都不能算是恐怖分子。
二、文明國家政府從不與恐怖分子談判?
2013年阿爾及利亞極端組織劫持美國人質,要求華府釋放1993年紐約世貿中心攻擊案主謀拉赫曼(Omar Abdel Rahman),國務院發言人努蘭重申:「美國不與恐怖分子談判。」然而翻開美國近代史,華府自打嘴巴,從伊朗人質危機到伊朗─尼游(Iran-contra)事件,美國都曾與恐怖分子坐上談判桌。
英國政府與愛爾蘭政府也有樣學樣,1994年北愛爾蘭停火協議簽訂之前,兩國政府曾經與愛爾蘭共和軍(IRA),認為終結暴力的前景,比是否違反既定原則來得重要。
三、與恐怖分子談判只會讓恐怖行動更為猖狂?
談判可能會讓恐怖組織覺得其行動卓有成效,或者擔心被徒眾認定為背叛理念,因此導致暴力升級。1972年7月北愛爾蘭和談破局之後,IRA發起「血腥星期五」(Bloody Friday),在北愛首府伯發斯特(Belfast)引爆20多枚炸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