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堵究責 內政部:蔡丁貴累犯 依法嚴辦

2014-04-3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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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陳威仁(左二)30日下午舉行記者會,針對立法院近日發生的圍堵事件,表示會從重求刑。(張文馨攝)

內政部長陳威仁(左二)30日下午舉行記者會,針對立法院近日發生的圍堵事件,表示會從重求刑。(張文馨攝)

立法院兩度遭到抗議民眾包圍,並採取激烈手段,阻撓立法委員進出,昨天甚至蔓延到忠孝東路和林森北路口,造成40分鐘的交通擁塞。不少聲援民眾在網路上號召集體「路過」,要讓警方疲於奔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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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長陳威仁今天表示,針對昨天包圍立法院出入口的事件,已經依法逮捕10人,對其他違法民眾,將再就蒐證所得畫面,依事實究辦。

陳威仁說,對主事者決不寬貸,要捍衛警察士氣和執法尊嚴。但是,公投盟總召蔡丁貴是否為主謀?或另有其人?陳威仁答不出來,警政署也不願正面回應,警政署副署長蔡俊章說,對於昨天的首謀,都有跡證在調查中。

據了解,昨天蔡丁貴在中午的一波衝突就送醫,民眾還是持續包圍立院不肯散去,但遭警方制伏帶回訊問,不少民眾都表示,「是蔡丁貴號召他們來的」。

陳威仁說,蔡丁貴至少是多次犯行,這點相當明確。

內政部提醒民眾,就算是暫時、快閃參與阻撓交通或是佔領立院出口,都有刑法可以處理,若搜集足夠證據,檢察官可以依法起訴,並非像網友說的,「警察來了靠邊站就沒事」。

包含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執行及職務強制罪、刑法第136條聚眾妨害公務罪、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或違背法令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刑法第304條強制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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