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從機關聘約僱人員談行政革新

2020-08-1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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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期望總統蔡英文(見圖)能夠大破大立,革新政府的行政組織。(資料照,盧逸峰攝)

筆者期望總統蔡英文(見圖)能夠大破大立,革新政府的行政組織。(資料照,盧逸峰攝)

據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將推動立法,約聘僱經年終考核被評等為優等者的約聘僱將加薪、薪資晉一級,必要時還可給予獎金或其他獎勵,吾人當予肯定與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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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令人不解的是,約聘僱人員如為業務需要,且非屬短期性質工作,既然預算經費又已列,何不大大方方納入機關員額編制?如涉及員額編制限制,該增設員額就增設,何必一年一聘約?且連續約聘數十年大有人在。

最啟人疑竇者,各機關是如何進用約聘僱人員?如不符合公平公開公正原則,人事行政總處也無不奈何?

另外,聘約僱人員工作,如屬必要且經常性,每年考試院舉辦的高、普考,特考不勝多次,難到不合進用以應機關需求嗎?如屬特殊或稀少職務,也可合併類別舉辦特考,包括用筆試、口試、實地操作方式,以公平公開公正選拔優秀人オ,更能健全文官制度。

至於「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明定,約聘僱得於進用滿3年後,擔任或兼任特定的研究、實驗、文教、醫療、專業科技等機關組織法規定的有職稱、職等的職務。吾人期期以為不可,除非屬短期性工作;或經常性工作,無適合類科考試及格人員。否則,不祗破壞文官制度,更是打擊國家考試合格任用的莘莘學子。

政黨輪替多次,均未見執政者再提倡行政革新。精簡機關員額,簡化工作,淘汰冗員,已是陳腔老事,荒蕪一、二十年了,主管當局恐也忘了這些方案的推動。

七、八十年代雷厲風行的推行工作簡化,改進文書作業流程,機關組織合併與精簡政策,實為減少員額之關鍵所在。可惜,大家早已拋至九霄雲外。

寄語執政者首應提出行政革新方案,並檢討約聘僱人員的屬性與必要性。如確屬工作需要,就納入編制,依法進用考試合格人員;如屬臨時性,短期性工作,或稀少性職務,難以進用考試人員,始得聘用或約僱人員。

至於行政革新,政府組織首應再造減肥。歷經20多年始得完成行政院組織再造,由現行37個部會精簡為29個部、會、院、總處及獨立機關。地方政府組織肥與瘦?主管機關也允宜適時一併檢討。

可惜,最後一塊拼圖「內政部」、「環境資源部」、「交通及建設部」、「經濟及能源部」、及「農業部」等五個部的組織法草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各部基於本位主義,主管業務的移出、移入,及所屬機關受裁減與合併,其「當仁不讓」亦屬正常。領導者如在意政府組織再造,剩下5個部豈有不能解決之事?

蔡英文總統剩下3年多的任期內,完成這5個部組織法立法程序,行政革新又將邁向新里程,歷史上也將記下一筆功名。

此外,行政區域重新劃分,鄉鎮與鄉鎮間之合併,縣市與縣市間之合併成「五都五區」或「七大區域」或其他劃分等浩大政治工程,均可跨出一大步,集思廣意討論。         

但,喊了幾十年,依然原地踏步。對選舉無助,反成阻力,朝野心知肚明,各黨派興趣缺缺。也唯有端賴蔡總統的毅力、魄力,拿出勇氣,大破大立。把台灣再造成小而美的政府,地方自治史上將留芳百世。

短期內,吾人認為各機關應定期辦理員額評鑑,淘汰不適任人員;靈活運用現職人員,以防止機關濫設單位、人員;徹底精簡酬庸性、調節性、蓋橡皮圖章性等職位,以減少冗員;業務委外化,以減少人力,以降低聘約僱人員。

*作者為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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