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任昌觀點:學術舞弊成因──低薪、壓力、獎金、關係、互惠、依老賣老

2017-06-26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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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深植在中國學術社群的敗壞習性之一,是論文作者列名的浮濫掛名與不當除名(gift and ghost authorship);這種習性腐蝕著博士生與年輕學者,導致學術不端習性在世代之間傳承。讓老前輩掛名的論文,可提升論文被刊登的機會,更是學術網路「關係」的落實與強化竅門,這是所謂的送禮掛名(gift authorship),實際上卻有達到利人、利己、利所屬機構的多重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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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的,卻也可能因此犧牲實質投入研究的年輕學者或助理(希望在研究室兼顧就業、學習、準備進修的助理),因為資歷淺,又不擅經營人際關係,導致無緣列名作者之一,這是所謂的鬼魂作者(ghost authorship);他們的靈魂與精神存在於論文的字裡行間,名字卻消失於論文作者列表。年輕的學術從業人員想出頭,就要掌握華人學術圈的社會化(socialization)竅門。

挽救之道:公開的討論與挑戰學術不端行徑與文化

Chen and Macfaulane (2016) 主張:唯一可以挽回中國敗壞學術習性的作法是,對學術不端習性進行公開的討論與挑戰(academic integrity malpractices are openly discussed and challenged)。在此同時,已經深植在中國教育系統的敗壞習性(仰賴形成「關係」與「互惠」網路的文化),將導致國際學術社群對中國成長快速的科學研究成果不信任。

的確,為何國立臺灣大學正在聲稱教育部違背「大學自治」?因為,如果大頭的陣亡,會導致經年累月苦心經營獲得的「關係」網路瓦解。學術「關係網路」內互惠照應,「關係網路」之間也會互動提攜,學術會計的應負帳款(欠人情)、應收帳款(送人情)、流動資產催收管理等(升等年限到、成員被檢舉等),靈活運用得宜,「關係網路」才得以永續經營。

如果提出學術舞弊檢舉案,為何容易被輕輕放下的搓掉?因為掌權者可以藉此累積「互惠」籌碼!雖然,「依老賣老」的傳統導致被檢舉人的「關係網路」領袖知會與參與檢舉案(規定利害關係人不得參與調查,但間接關係人一定會被邀請參與調查),導致學門內份子利益糾葛網路更加緊密,但國外期刊主編未必如此!西洋的照妖鏡可能在近日升起,大家準備睜眼觀看國內的學術大老們,如何為(可能即將)被撤除的文章找類似「雖有瑕疵,但不容否定貢獻」的藉口?

*作者為德明財經科技大學財金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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