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建山專欄:賴英照又一番「反市場」的左派經濟惑論

2014-07-09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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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戰爭是全球化必然的現實,以小確幸老鼠為樂,阻斷大市場,並非台灣經濟應有的願景。(取自網路)

人才戰爭是全球化必然的現實,以小確幸老鼠為樂,阻斷大市場,並非台灣經濟應有的願景。(取自網路)

賴英照極力張揚2014年全球書市當紅的法國大左派經濟學者湯馬士‧皮凱提(Thomas Piketty)的《新資本論》主張與美國社會主義傾向經濟學者保羅‧克魯曼(Paul Krugman)說法,對臺灣的治國理念與經濟社會體制提出許多「反市場」機制發展的經濟企業法制建議,企圖變革臺灣經濟社會好不容易建立起來的「自由市場」根柢基礎,當然值得嚴肅正視,並予以必要的辨正與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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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市場」的左派經濟惑論

哈佛大學法學博士、前司法院長賴英照,在短短一個月之內,接連在聯合報鴻文鼓吹「反市場」主張的左派經濟惑論:在5月25日的《認真看待憲法》提議要把現行的國家治理,回復到三民主義憲法所隱藏的左派社會主義經濟體制,及6月22日的《看看客廳裡的大象》主張用更左派經濟的詮釋,認為須依公司法條規,要把自由市場經濟核心表徵的「公司企業」組織,都變成為準公務機關或社會機構屬性,讓市場用人也都「公務人員化」對待。

22日的投書乃集中針對企業經濟根本大法《公司法》而議論,認為臺灣的董事、監察人都是「客廳裡的大象」,是造成社會貧富差距持續擴大的重要原因。因此主張,依公司法第196條、227條、最高法院93、98、99年判決,以及經濟部93年函釋,公司董監事酬勞、經營者報酬額,都須由股東會決定,讓市場大眾的公開監督,上市上櫃公司酬勞尤須公開揭露云云。

倘若加上「獨立董事制」及「外聘董事制」「勞工董事制」的剛性置入,已然使得「絕然私有財產機制」的公司企業組織,被高度地「社會主義組織化」甚或「共產主義組織化」(獨立董事幾近於中國大陸企業公司的黨委書記了),當然成為極為嚴肅的政治社會議題了。對於高度信仰亞當斯密古典經濟理論的學生而言,這更是不能不立予辨正的大哉問題。

高蹈施壓江宜樺院長及張家祝部長

以賴英照的政治經歷與社會地位,祭這種高度傾向於共產主義資本論的主張,在整個社會普遍未察的情況下,當場對行政院江宜樺院長乃至經濟部張家祝部長都已必定造成莫大困擾與壓力。按照法律人賴英照的粗魯經濟學論說主張,有幾點值得特加注意之處:第一主張是,國家政治體制,必須棄自由市場轉向而鎖進極端社會主義體制之枷框,第二主張是,把所有私經濟財團法人屬性的公司企業,一律轉變成公經濟社團法人屬性的公益機構,第三主張是,政府行政權不止規範公司法人的「對外行為」,甚至須將「骯髒的有形之手」(亞當斯密說的),直直深入到左右干預「對內自主自理事項」的掌控。

如此一來,勢必對今天臺灣的活力社會,造成莫大破毀,也會促使臺灣,完全喪失其在全球化知識經濟時代參與國際競爭的條件與能力。

左右派經濟的意識型態分野

在政治經濟學理則中,所謂左右派之分,主要建立在意識型態的分野,其強調效率至上,生產力市場價值為優先的是保守主義右派,主張自由開放市場機制運作,最端極的右派,就是資本主義;其強調平等至上,公平正義為優先的是自由主義左派,主張萬能政府及絕對行政干預,最極端的左派,就是極端社會主義甚至共產主義。

在今天現實世界上,所見到的「左派經濟」,首要特徵就是,抑制私有財產,甚至根本否定私有財產,也完全漠視市場的存在以及市場機制作用,強調絕對的政府角色與政府權,極力管控市場,左派經濟社會洵以政策性手段發達國家資本,以軍工業及基本初級工業作為國家經濟動能;而今天所見到存在於大多數先進社會的「右派經濟」,首要特徵是,以尊重市場為核心,肯定私有財產,盡量降低政府角色,減少政府對自由市場運作的干預,其國家的經濟動能,主要建立在發達民間資本,並以落實開放性企業經濟,作為國家社會發展成長的骨幹。

企業經濟,當然就是今天全球化知識經濟社會的典型「右派經濟」表徵。

企業職司造餅機制 政府調控分餅機制

在現代人類社會發展史上,「企業經濟」一直就是古典經濟社會的活力動能基幹;「企業經濟」也事實就是過去三個世紀,所有促使國家社會先進發展成長,最主要之造餅機制的引擎與主力動能,「企業經濟」也幾乎完全承擔了整體國家所得效應與就業效應的績效表現,社會的致富與致強,國民福祉的增進與提升,唯一是賴的根本撐持;美國首要的聯邦智庫AEI (American Enterprises Institute),就是用「企業經濟」作為美國自由開放市場體制經濟體的唯一代表,其用意亦正在乎於此。

至於確保現代國家社會發展成長績效康健良好的分餅機制,當然是必須由政府公權力機制來調控管理,而不是委由純粹私部門經濟體制的私有財產權組織,來為承擔,即使如此,儘管由政府來調控管理國家社會的分餅機制,但政府公權力,也祇會干預到企業公司在市場的外在行為表現,對其組織內在的運作經理,都視之為私有財產的營運管理事務,是私經濟的對內行為,政府「有形之手」是根本不介入干涉的。

統理機制與治理機制都須有酬勞或薪資

1811年美國公司法,1814年英國聯股公司法成立之後,以資合取代人合組織的「公司化」,幾乎已是代表整個企業經濟構成的絕對完全份額。公司組織的構成與運作,分為「統」與「治」兩個層面,由出資人股東及其所推舉之大額資本的「代表人(representatives,即董監事)」,構成了「統理機制」(corporate governance),用以承擔一個企業公司組織的「政道管理」機制,專責企業公司整體資源的安排配置,以及獲利(虧損)的分派承擔之權,也同時監理、管控、稽察、違失矯正,其下一層次之由「代理人(agents)」,即專業經理人或實務經營者,所構成「治理機制」(corporate administration)之運行操作,「治理機制」專責公司運作的經理權、業務權、組織建置權及雇用權。

在自由市場經濟體制中,無論「統理機制」或「治理機制」都是有酬勞的,統理機制所應得的酬勞,是承擔公司企業的資源(本)調控管理與制度創意創新的代價,而治理機制所應得的酬勞,則是其受託承辦組織之運作管理、創新掌控市場競爭態勢的智力與勞力付出,所應得之薪酬待遇。兩種類型酬勞代價的給予與收受,都是私經濟範疇的行為,也是私有財產經營利用所獲致的「市場加值」,其安排配置都是「內部事務」,無勞政府或社會的辭費與介入。

待遇高低是「市場」所賜 不是「權位」所賜

因此,在資合而非人合的公司組織中,無論是「統理的酬勞」或「治理的薪資」,都不應再像賴英照般,是須以農業社會、工廠經濟的人頭成本費用,作為基準而給付方式,或竟「比照同業通常水準」(難不成Apple該比照hTC,或hTC比照Apple?)而訂定;今天在現實上,無論哪一種酬勞,都應該建立在公司企業的經營績效之上,而且,公司企業的經營績效必須得自於「市場接納程度」、「市場競爭力」及「市場績效表現」而決定,也可以這麼說,這兩種酬勞,都應該是「市場」所決定。

這裡所謂「市場」,主要有兩個,一個是產品/服務的消費市場,一個是人才/人力資本的供給市場,在這兩市場中表現得好,就有更大的組織獲利與成長空間,也就更能吸引或競取到更好的人才;在21世紀知識經濟時代,產品服務的優越性、機器設備精良、資本雄厚、營運制度健全,往往抵不上,「秀異人才」與「傑出經營團隊」所產出的市場競爭力與績效,這也就是肇致全球「人才戰爭」(Talent War)的主因;今天被臺灣社會民粹斥罵的「肥貓」之所以能夠「十百倍之肥」,都是「市場」所賜,不是「權位」所賜,也非本身董監事會或股東大會之所賜。

因此毋寧說,賴英照所主張的,都是「反市場」之極端社會主義的論述與評斷,根本不足為訓。

賴英照的「反市場」主張是錯的

今天無論哪個行業或哪個公司廠商,都不能不在全球化的「人才戰爭」中脫穎勝出(用超高待遇找到高明秀異的統理人與治理人),才有可能在「產品服務戰爭」中脫穎勝出,而存活而成長。在過程中,酬勞與薪資,已經成為是全球化市場競爭的「秘密工具」與「謀略」,也是所有公司企業籌謀突圍成長以爭得良好商機的方法,豈可率爾在戰爭場之前或之中,竟已經在股東大會中曝露公開,或在上市櫃說明書明白揭露,而從根本上完全坐失機先呢?所以說,賴英照的「反市場」主張,是錯的,經濟部現行的機制規範與作法,才是對的,應予支持。

用「一般同業平均水準」 註定是市場競爭的「最平庸政策」

而賴英照另一項主張是,公司企業的董監事酬勞與經營者酬勞,也應該用「一般同業平均水準」而為訂定;一旦如此作法,即註定各該公司企業所採取的是,市場所企圖招賢納才的「最平庸政策」(mediocre),豈有任何可能得以因此招納得到真正的「特色傑出人才」,願為屈就擔綱,替公司企業真誠「出力賣命」?

在今天,全世界金融市場與資本市場,都重視「公司統理」,並視之為「取決公司股票價格」的極重要客觀準據,以至可能成為足以領導締造市場績效的核心引擎;是則,這份董監事名單,就絕不止是「門神效用」的命符,而是真正具有市場「實戰效用」的條件武器,各出奇兵,用「市場價值的價格」做為高競爭力酬勞,得以更積極延聘到不一樣的高人出任董監事,確是可以達成很多政治社會及經濟社會目的;這種情境樣態,與公司企業「治理機制」之經營階層的經理人員,乃以其營運管理及落實政策執行力之效能效率,而獲取薪資待遇的情況,是完全不同的。不過,連這一類經營管理高才,也都不是,即使用超乎「一般同業平均水準」的薪資待遇,就可以輕易得到的。

「一般雇用」的待遇 由經理人裁決而定

當然,這在更下一個層次,為數比較眾多的「一般勞動力」,則在市場實務上,使用超乎「一般同業平均水準」的薪資待遇,應該可以有效找到足量人數的。

不過,在現行公司法制及一般企業公司章程中,須經董事會審議的,就祇限於董監事及主要經理人員,其他人員薪給待遇水準高低:都屬於「治理機制」的經理人雇用權範疇,自有其「自由市場競爭性」之酌量,即使董事會,在實務上也局絕大多數是不予過問的。

這也就是為什麼賴英照之強力主張董監事酬勞及經營者薪資待遇,必須由股東大會議決,上市上櫃公司並須在公開說明書中揭露,是徹頭徹尾「反市場」的根本原因。

削弱或破毀國家造餅機制不能成就良好分餅機制

最後談到,要改善國內貧富差距之繼續擴大問題,應該從健全政府部門公權力行使的分餅機制著手,而不是以削弱或破毀國家造餅機制能力與條件來達成。更何況從全球宏觀角度看,臺灣民粹的所謂肥貓,都不過祇是在現今國際經濟市場上,極不現眼的「弱貓」或「微型貓」而已;也難怪賴英照主張要趕走「客廳裡的大象」,以其改變現行自由市場經濟運作體制作法的宏文一出,知識社會的第一個反應貼文,當然就會是「那就是放老鼠(咬布袋的)進來好了!?」

難道這種不讓變大市場的大象而換作小確幸老鼠的作法,真應該是臺灣企業經濟社會的未來願景嗎?

*作者為財團法人環球經濟社社長兼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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