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報告蔡總統 能源政策不能試試看!

2017-02-05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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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能源政策不能等待,而要立即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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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宣布在未來4年將投入4000億元進行再生能源建設,台電燃氣電廠資本支出也必達數千億,這些設備一但建成,投入之建設成本即為「沉沒成本」(Sinking Fund)。太陽能每度成本再貴,但因建設成本已經支出,只有硬著頭皮使用。

燃氣電廠則有另一個問題;購氣合約。全球購氣合約仍以長約為主,一簽就是20年,並都有take or pay條款(無條件支付條款)。意思是不論買方是否提取天然氣,一律依合約價付款。台電既然有如此偉大的擴建燃氣電廠計劃,隨之而來的必然是擴建天然氣接收站(沉沒成本)及與天然氣輸出國簽定無法反悔的購氣合約。賣方也都在取得購氣合約後才向銀行貸款進行天然氣礦開發及液化天然氣出口港興建工程。這些建設都曠日廢時,所以台電簽訂購氣合約也有其急迫性。

設若蔡政府今年安然渡過限電危機,未來四年也拒絕修正能源政策,則下任政府上任時,大量再生能源及天然氣接收站沉沒成本恐己發生,不論中油或台電之購氣合約或已新簽,新政府就算要避免10兆元能源黑洞,修正非核家園政策,恐也為時已晚。

小英總統曾說過,「先試試看再生能源,不行再說」。但能源政策是不能試試看的。個人曾指出全面修正能源政策的急迫性決不下於年金改革,決非危言聳聽。

*作者為台灣能源部落格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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