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TRF的迷思與爭議

2016-10-27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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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想要用選擇權進行「避險」的客戶,可自行與國內證券商開戶承做人民幣匯率選擇權,藉由真正的賣出選擇權,自己收取權利金收入,不再被銀行話術欺騙,高達美金100K以上的權利金都被銀行這個所謂的中介商以手續費(Upfront fee)收走,且中間費用只有正常的券商交易手續費與期交所交易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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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利客戶賺,損失卻要銀行賠?

TRF的設計是一種風險獲利完全不對等的金融商品,客戶承作TRF,獲利時頂多賺2~5K美金不等。損失時卻以數萬至數十萬美金起跳,因TRF設計時,獲利與損失時的名目本金就是一比二的槓桿倍數,獲利時只有一倍的名目本金,損失時卻要用兩倍的名目本金。更何況每承作一筆的銀行皆可自上手銀行收取美金100K~200K。此部分可向銀行調閱與上手銀行之交易單即可知。

再者所謂的EKI(European Knock In)保護點,事實上也是銀行的推銷話術。EKI只是在合約中增加賣出一個數位選擇權(Digital Call),實際上為風險往後遞延,並非風險降低,該還的遲早都要還。

為何這幾年,每年近尾聲就有各金控年終上看10~20個月,做一年抵兩年的新聞?此中無非拜銀行TMU部門獲利所賜。大型金控的TMU部門一年獲利約可達30~50億元台幣,其中約有30~40位左右的TMO(Sales), 每一位sales為公司需賺取的年度獲利預算約在1~1.5E不等,而年終時可分紅預算數的1~5%獎金不等,年資最淺的TMO光年終獎金也是百萬起跳,故領完年終,sales都在換名車,添購行頭,出國旅遊。而這些TMU獲利數字都源自於客戶承作TRF承擔風險,上手外國投資銀行本應給客戶的選擇權權利金收入。

*作者為相關產業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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