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召開決策協調會議違憲?準大法官黃昭元這麼認為...

2016-10-20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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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同意權審查會。(陳明仁攝)

立法院對司法院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同意權審查會。(陳明仁攝)

日前總統召開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是否違憲的問題,已有不少大法官被提名人為立委所問。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今(20)日赴立法院審查,對此他有不同看法,他認為總統與行政院長的行政權力是一起分享,也並不認為「執政決策協調會議」違憲,並稱本來就是憲法不清楚的灰色地帶,他寧可看成是發展中的憲政慣例,但他也認為,如果能法制明確化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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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詢問大法官被提名人黃昭元,徐先是問到台灣總統與行政院長的權力分際為何?對此,黃昭元回應,在大法官釋字627號曾處理過,行政院長當然是國家最高行政首長,但總統在憲法及增修條文授權範圍內,同樣也是最高行政首長,也就是說行政權力是一起分享,但也因總統對行政院長有人事任命權,所以在政治實踐上還是有上下之分。

不過,徐永明也問,行政院長必須對立院負責,總統卻不用,這樣的權責模糊有需要被修正嗎?黃昭元說,對於如何修憲,釋憲者不便表示意見,但就權力之間的關係,其實立法院透過立法權與預算,還是有部分能制衡總統,如他自己就是由總統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也需要接受立法院的審查;況且,目前立院也可以要求總統做施政報告,過去沒有實踐過,「這是大院可以運用」。

黃昭元也對總統執政決策協調會議表示意見,他不認為目前的機制違憲,本來就是憲法不清楚的灰色地帶,「歷任總統都有」,不至於稱上違憲,他寧可看成是發展中的憲政慣例,不過他也同意,能夠法制明確化會更好。

至於有民間團體認為該制定《總統職權行使法》,黃昭元說,憲政機關權力如何行使,這是核心事項,未必、也不應該當然適用法律保留;對此,徐永明先是同意黃的見解,但同時也提出總統府代理秘書長劉建忻日前在臉書發表的文章,內容提到「如果對憲政體制陷入憲法文字咀嚼和對學理主觀愛好,因而過度遠離國家運作的現實所需,以及民主政治的嘗試,這才是嚴重問題。」

徐永明認為,劉建忻的看法不錯,但也因為其擁有相當權力,若如他這樣分享行政權的核心人物也參與決策會議,覺得做這件事是因為國家需要,「這些談分際、制衡、權責是咬文嚼字,會有點危險」;對此,黃昭元僅回應,劉建忻目前是府方,以他現在身分不適合對其言論有任何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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