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陳明文沒問題?蔡碧仲問題大了!

2019-09-07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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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呢?他曾為陳明文辯護律師、妻子是嘉義小英之友會會長、女兒在民進黨中央任職全被挖出來,甚至有他能上位就是基於陳明文推薦的說法,蔡碧仲從基層律師攀上英系關係,到底靠自己的專業還是靠政黨人脈?見仁見智,但他對「司法獨立」、「行政中立」顯然認識不夠,隨便舉例,民進黨卡管案中令人瞠目結舌的「跨部會專案小組」,提供法律意見的主要就是蔡碧仲,從大學法、證交法、行政程序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乃至公務員服務法,他提供的法律見解一塌糊塗,以至搞到台大獨董教授滿校園,赴陸講課的教育部長一雙,如果他能就法論法,提供正確的諮詢,「管案」豈會深陷沒有停損點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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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8-法務部次長蔡碧仲28日出席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顏麟宇攝)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為陳明文三百萬現金辯解,反遭批評。(顏麟宇攝)

司法不能忘情於政治,何妨「回歸」政治?

再比方說,他在九合一選舉前三個月派代花蓮縣長,意氣風發要辦傅崑萁,三個月後,他卸任前痛批「前朝」(傅縣府)違法亂紀,要出書「揭弊」,檢察官出身,竟不知「公務員因執行職務知有犯罪嫌疑者,應為告發」?出書爆料不辦案,這是哪門子司法專業?遑論他在派代花蓮縣長前一天,還迫不及待出席友人競選總部成立大會,所謂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身在查察賄選主管機關的一天,跑到競選總部不查賄只握手,顯然政黨關係或政壇人脈,遠超過他對司法的獨立的信念。

蔡碧仲事後辯解,他是就通案講話,非關陳明文個案,這個更糟糕,藍委質疑這是法務部政次「教唆洗錢巧門」,根據洗錢防制法,曾多次提領累計一定金額,金融機關還是要通報洗錢防制中心,民眾若聽信蔡碧仲之言,分次提領不申報,可以試試看能提領幾次?更重要的,陳明文身為(民選)公職,本身就是洗錢防制的監察對象,蔡碧仲無法協助偵查,至少不能妨礙偵辦。

三百萬現金皮箱案會如何收場?陳麗玲律師呼籲高鐵公布陳明文同車廂影像,找出「那個人」,高鐵敢不敢保留影像並提供檢調?可能衍生出另一個故事;作家顏擇雅建議陳明文放棄立委選舉,是個方法,至少讓三百萬可能流向「未遂」;至於蔡碧仲,既無法忘情於政治,厠身於司法,自己難受不說,平白讓司法遭到懷疑,何苦來哉?不妨慎重考慮陳明文稍早的建議:回鄉參選,「專業搞政治」,讓井水、河水各走各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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