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國防大學逼愛滋學生退學事件之反思

2016-08-19 05:50

? 人氣

紅絲帶代表著與HIV感染者和愛滋病患者共同生活的人團結一致。(取自Sham Hardy@flickr)

紅絲帶代表著與HIV感染者和愛滋病患者共同生活的人團結一致。(取自Sham Hardy@flickr)

昨 (15)日多家媒體報導國防大學逼愛滋學生退學,疾管署開罰100萬元!文中多著墨於為了捍衛人權,避免台灣因此案成為全球人權及愛滋防治的負面教材,貽笑國際,因此疾管署除近日內將第三次向最高行政法院遞狀,並決定依法對國防大學先開罰100萬元,若不改善將連續開罰,而聯合國愛滋病組織(UNAIDS)7月更致函疾管署關切,並提供美國、印度、肯亞、斯里蘭卡等國關於愛滋病患就學權的判決,供疾管署參考。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20151103-SMG0045-012-復興崗國防大學政戰學院-Googlemap.JPG
男大生阿立因感染愛滋在畢業前夕遭國防大學退學,疾管署與校方官司纏訟2年,15日決定開罰100萬元,也是首度因就學歧視對學校開罰。(取自Googlemap)

針對國防大學一直強調的是因操行問題才把該生退學,各方輿論多解釋為自圓其說,目的是行歧視之實。但國防部真如外界所說,對愛滋患者的權益一無所知又無所作為嗎?

    其實目前國防部已經刪除定期體檢裡頭的HIV檢驗,職業軍人不用擔心體檢被驗出HIV。2010年1月亦公告,除非因病傷殘廢不適合服役、或無法隨隊活動,而影響基層訓練、管理,造成部隊困擾,才符合退伍除役標準。如果只是篩檢出來、並未發病,依法可以繼續保有軍中工作,不會也不能被強制除役。這些做法實符合「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四條明訂,愛滋病患的人權應予尊重保障,不得有歧視、拒絕就學、就醫、就業的情況。及「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明示公平正義原則,不因任何人罹患任何疾病而有所差別待遇。

不少藥物都有抑制排汗的副作用,猛暑天吃藥要格外當心熱傷害。(圖/pixabay)
愛滋病患者與病魔對抗中,常覺精神不好,容易疲累,且抗病毒藥物的副作用更是令人難受,容易感冒,皮膚經常發癢,冒出皮疹,以及乾嘔。(圖/pixabay)

對於此事,筆者感觸良多,有幸在心理系就學期間,參加過多次私密工作坊及實習經驗中與愛滋患者訪視聊天,並對愛滋相關議題有過與夥伴師長們的思辨討論。深深了解大部分感染者在得知自己罹病時,身心承受重大壓力,情緒複雜且敏感,醫護人員或旁人一個不經意的動作,的確可能被賦予歧視的意義。

而他們在與病魔對抗中,常覺精神不好,容易疲累,且那抗病毒藥物的副作用更是令人難受,容易感冒,皮膚經常發癢,冒出皮疹,以及乾嘔。身邊總要放一個小垃圾桶,以便不時之需。常有病友因為受不了副作用,而暫停服用,延誤治療,也容易產生抗藥性,這其中的辛苦及無奈,實非大眾所能了解。

正因如此,愛滋患者更需要尋找適合自己身體狀況的環境來求學與工作。平心而論,姑且不探討退學原因,在軍校這有別於一般文職大學性質的特殊性教育環境裡,講求的是團體的一致性紀律規範與心理和生理上的抗壓性。這不僅需要大量的體力及精神來應付嚴格的訓練,還需要與同儕緊密合作始可完成任務。正因如此,若為了該生的身體狀況及受教權,強留於軍校而給他特殊通融的待遇,在醫療身分保密原則下,校方無法對外解釋通融的原因,那在其他不知情學生眼裡,必留下「不公平」的怨懟且埋下排擠的種子,如此難以避免造成對立。

而下部隊後,在嚴格的體能及戰鬥訓練上,身為幹部,若因身體狀況無法在下屬面前扮演身先士卒的表率,背負著軍校生的榮譽感,難免對其產生巨大的壓力,這對患者身體及心靈上勢必都是非常大的負荷,也是在治療上很大的阻礙,因此就長遠來看,從患者自身利益考量,為了工作及受教權,硬是留在軍事體系中爭一口氣,可有必要?

105年民安2號災防演習於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舉行,國軍展示特戰指揮部災情蒐報六人小組。(顏麟宇攝)
軍校有別於一般文職大學性質的特殊性教育環境,需要大量的體力及精神來應付嚴格的訓練,下部隊後,難以避免體能及戰鬥訓練。身為幹部,身為軍校生的榮譽感,是否會對其產生巨大的壓力。(資料照,顏麟宇攝)

軍事院校除了是教育單位,更是訓練國防事務人員的重要機構,其孕育的是未來國軍的骨幹,捍衛國家安全,在人員的選、訓、用皆須有一定的審核,正如前段描述,考量未來要負荷的體能及戰鬥訓練上,最基本的當然是體檢判定適不適合這個環境,舉凡身高、體重到心臟及傳染疾病等都有限制,因此,為了避免身體因素,造成後續當事人在訓練時可能會有的生理上無法負荷的風險,在國內志願役役男體檢時,會檢驗此項目,一旦確定感染了HIV,即不需要服兵役。新兵訓練中心完成新兵訓練後會再作一次體檢,若發現HIV陽性,則會請感染者至三軍總醫院複診,確定感染後,可以辦理停役。是以,說國防部歧視這些體格不到標準的人,或許有失公允。

另一方面,我們知道愛滋病毒感染途徑主要為(1)危險性行為;(2)血液接觸交換(含藥癮注射);(3)母子垂直傳染。因此與愛滋感染者共同學習、工作及生活等日常生活接觸,原則上不會使周遭的人們感染愛滋病毒。

從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專業版)的「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的Q&A」網頁上,筆者看到一則檢視與更新日期為2015-07-28的Q&A上,發現一弔詭的解釋:

Q:幫助受傷流血的人是否容易感染愛滋病毒?

A:幫助受傷流血的人,只要他沒有感染愛滋病毒,並無受感染的機會。如果,他感染了愛滋病毒,若是我們的皮膚沒有傷口,則完全無感染愛滋病毒的風險。若有傷口,經由破損的皮膚或黏膜接觸而感染愛滋病毒的機會是低於0.1%。因此,幫助受傷流血的人,必須帶著手套。

從這解釋上,感染風險雖低但不代表沒有風險,因此須戴手套來防護!但軍隊團體生活中,在時間緊湊、任務繁重的情況下,生活及訓練上,出操碰撞破皮流血,或共用刮鬍刀及不小心拿錯牙刷等,都屬常態。當刮鬍子時不慎出現傷口,亦或有牙周病或是口腔潰瘍的問題,這些傷口接觸到感染者的體液或血液時都有可能遭到感染,更何況在保障人權,完全不知感染者是誰的情況下,又該如何「帶著手套」防護呢?

現在的環境裡,鼓勵著「翻轉正義」,期待「小蝦米可以扳倒大鯨魚」,因此,輿論經常站在弱勢或少數的一方,打著正義的旗幟助陣。這其實是一件很好的事,但一個世界若只按照強弱黑白兩分,它很有可能只是個立方體,我們把它推倒了,但另一面朝上,原狀仍在。筆者認為,若可以更積極一點的傾聽兩造的立場,同理他們所做的決定,再冷靜下來協商,是否會有更圓滿的結局?今天國防大學的處理手法或許粗糙,但只單方面聽從一方意見而下結論,未免有失偏頗。我們都希望保障每個人的權益,期盼各界輿論以理性及同理心共同討論。

*作者為心理系研究生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