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環衝突》香港警方控44人「暴動罪」全數交保候傳 最年輕僅16歲

2019-07-31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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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眾手持「沒有暴動,只有暴政」標語,在法院外聲援7月28日上環衝突中被控「暴動罪」的44人。(AP)

香港民眾手持「沒有暴動,只有暴政」標語,在法院外聲援7月28日上環衝突中被控「暴動罪」的44人。(AP)

香港《逃犯條例》修訂引發的政治風波持續,西環及中上環28日爆發示威者與警方激烈衝突,警方拘捕49人,其中44人被控暴動罪,另一人被控在公眾區域持有攻擊性武器。44名被告3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後已經全數交保,期間約500位民眾在法庭外聲援,亦有上百位市民湧入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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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年輕被告僅16歲

香港警方28日晚間共拘捕49人,分別為32男17女。警方調查後,控告44人暴動罪,最年輕被告年僅16歲。44名被告31日全部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法院裁定全數以港幣1000元交保(約台幣4000元),押後至9月25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44人中,一名33歲男子被加控一項襲警罪,另有一名24歲男性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他在中區地下道被捕時,身上帶有一支伸縮棍,稍早已先行交保。這些被告雖然暫時交保,之後每星期仍須至警署報到一次,大部分人需遵守宵禁令(晚上12時至上午6時禁止外出)、期間不得離港,並需要居住在所報稱的地址。

香港警方表示,目前案件仍在積極調查,不排除之後還會有更多人被捕。

香港民眾手持雨傘和標語,在法院外聲援7月28日上環衝突中被控「暴動罪」的44人。(AP)
香港民眾手持雨傘和標語,在法院外聲援7月28日上環衝突中被控「暴動罪」的44人。(AP)

「暴動罪」判例最低近3年

香港01引述陸偉雄律師分析,暴動罪是非法集結的升級版,必須證明被告實質上破壞了社會安寧,例如縱火、丟磚頭等,還要有照片或影片等明確舉證。香港《公安條例》第19條顯示,暴動罪成可處監禁10年。若參考2016年旺角魚蛋衝突的判例,大部份「暴動罪」量刑落在3至5年之間,最低也有2年10個月。

上午8點左右,陸續有逾500名支持者抵達法院外聲援,還有上百名市民排隊等候旁聽,人龍伸延數十公尺。不少支持者向在場人士大喊「加油」,也有人高喊「加油,林鄭下台,釋放義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口號。

有前來聲援的市民一手撐傘,一手高舉寫上「沒有暴徒,只有暴政」的標語;也有人穿起黃雨衣,舉起「我要真普選」標語牌。

香港民眾手持「我要真普選」標語,冒雨聲援7月28日上環衝突中被控「暴動罪」的44人。(AP)
香港民眾手持「我要真普選」標語,冒雨聲援7月28日上環衝突中被控「暴動罪」的44人。(AP)

立法會議員:罪成將加劇社會對立

佔中九子之一鍾耀華、社民連成員吳文遠及梁國雄、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許智峯、工黨主席郭永健等人都陸續發表聲援。郭家麒表示他相當心痛,年輕人賭上前途向政府表達訴求,但香港政府毫無建設性回應,還扣上「暴動」罪名。郭家麒擔憂,若他們真的被判有罪,只會加劇社會對立。

許智峯說,林鄭月娥曾宣布暫緩修訂逃犯修例後,會與年輕世代的抗議者溝通,想不到卻把抗議者送上法庭。他忍不住呼籲,年輕人是受打壓的族群,懇請市民支持,勿讓年輕人感到孤立無援。

今天早上受到颱風「韋帕」影響,香港掛起3號風球,狂風呼嘯挾帶大雨,許多聲援者雨傘都被吹歪、全身濕透仍未輕易散去,眾人情緒高漲,在風雨中高呼口號。

香港民眾冒著風雨,在法院外聲援7月28日上環衝突中被控「暴動罪」的44人。(AP)
香港民眾冒著風雨,在法院外聲援7月28日上環衝突中被控「暴動罪」的44人。(A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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