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談墮胎權核心爭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議印第安那州墮胎法 大法官僅放行部分規定

2019-05-29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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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阿拉巴馬、密蘇里、路易斯安那3州近期陸續通過嚴苛墮胎法案,使得墮胎權議題再度熱議,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8日就2016年簽署的印第安那州墮胎法做出判決,僅同意人工流產嬰兒遺體與成人一樣可土葬或火葬,但對於該法禁止任何情況下墮胎,大法官維持上訴法院原判,此舉意味聯邦最高法院放行各州對墮胎的部分限制,不過尚未準備好正式重新討論墮胎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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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唐氏症也不可墮胎 嬰兒遺體需土葬火葬

印第安那州的墮胎法案2016年由時任州長、現任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簽署生效,嚴格禁止基於種族、性別、殘疾因素墮胎,就連診斷罹患唐氏症也不可墮胎,唯一例外是罹患致命疾病。另外,該法也規定,提供墮胎手術的醫院必須土葬或火葬人工流產的嬰兒遺體,母親亦可自行處理遺體,而在此之前,人工流產的嬰兒遺體被當成醫療廢棄物處理。

美國副總統彭斯2月27日在一場反墮胎團體的餐會上暗示,應該盡快終止婦女的墮胎權,擁護生命價值。(AP)
2018年2月27日,美國副總統彭斯在一場反墮胎團體的餐會上暗示,應該盡快終止婦女的墮胎權,擁護生命價值。(AP)

美國第7聯邦巡迴法院先前判決,禁止這2項新規定,因此這2項新規至今從未實施,而美國聯邦最高法院9位大法官針對此案做出判決,同意處理人工流產嬰兒遺體的新規定,但對嚴格限制墮胎條件部分則維持上訴法院原判。大法官以7比2做出此判決,其中金斯堡(Ruth Bader Ginsburg)與索托梅爾(Sonia Sotomayor)持不同意見,2人均認為應全面推翻該法。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堡。(美聯社)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金斯堡。(美聯社)

大法官避談核心爭議 金斯堡持不同意見

金斯堡在不同意見書寫道:「此案意味女性在生產前,有權選擇墮胎,且不應受到州法過度干預。」而在註腳部分,金斯堡引用1992年「凱西訴計畫生育協會」(Casey v. Planned Parenthood)判決內容,強調「使用憲法保障的權利結束懷孕過程的女性不是『母親』,之後造成的潛在創傷和要求都是過度負擔」。凱西訴計畫生育計畫案確立1973年「羅伊訴韋德」(Roe v. Wade)判決,女性有墮胎權。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這次未審議限制墮胎規定,因此不涉及重新討論羅伊訴韋德案的判決,同時顯示大法官還沒準備好辯論墮胎權,不過印第安那州墮胎法案訴訟案受到全美關注,因為這是美國總統川普提名葛薩奇(Neil Gorsuch)與卡瓦諾(Brett Kavanaugh)2位保守派大法官,美國聯邦最高法院首度處理涉及墮胎權議題的案件,而這2名新任大法官都反對墮胎權。

堅持反對墮胎權 湯瑪斯:墮胎是優生學工具

儘管這次大法官沒有觸及墮胎權核心問題,但堅持推翻羅伊訴韋德案的大法官湯瑪斯(Clarence Thomas),已與擁護墮胎權的金斯堡拉開戰線。湯瑪斯在20頁的意見書強調,「憲法本身沒有提及墮胎權」,因此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很快會審議墮胎權,並稱印第安那州墮胎法案「這類州法與其他法規,都是為了避免墮胎成為優生學的利用工具」。

湯瑪斯花了15頁篇幅談論優生學,認為計畫生育協會聲稱憲法保障墮胎權的論述,是在20世紀的優生學運動中產生,更點名計畫生育協會創辦人桑格(Margaret Sanger)「對控制生育達成優生學目的,特別抱持開放態度」。此外,湯瑪斯也強調,大法官維持上訴法院原判,不能解讀為大法官「認同現在的判決」。但除了湯瑪斯,沒有其他保守派大法官有意支持更嚴苛的墮胎規定。

反墮胎人士企圖透過法律訴訟上訴到最高法院,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判決,圖為華盛頓特區的抗議墮胎禁令的示威群眾。(美聯社)
反墮胎人士企圖透過法律訴訟上訴到最高法院,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判決,圖為華盛頓特區的抗議墮胎禁令的示威群眾。(美聯社)

「湯瑪斯的意見可能比較偏向個人志向,而非預言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墮胎權的態度走向」,美國德州大學法學院教授弗拉德克(Steve Vladeck)直言,「至少目前看來,保守派不想觸及這個敏感的政治議題」。湯瑪斯也在意見書中稱:「金斯堡對此案的不同意見沒什麼論點。」金斯堡則在意見書中直批:「湯瑪斯的註腳......顯示他只是一股怒火,對案件並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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