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邊緣人》跨國同婚成次等公民,婚姻平權一國兩制?

2019-04-1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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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立委在政院版草案公布後,就發現跨國婚姻、子女收養與姻親關係等三部分缺少保障,早就醞釀修法。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已草擬《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法版本,打算在政黨協商時提出修正動議;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也將提出政院專法草案的補充條文,爭取跨國及兩岸伴侶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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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同志團體在和司法院交手的過程中雖然頻頻碰軟釘子,但他們的積極行動已讓司法院感受到壓力,決定加快研究步伐,一旦同婚法案通過,會盡速決定政策走向。

闖關立院協商有難度

在司法院忙著研究「跨國同婚」的同時,陸委會也投入研擬更為複雜的「兩岸四地同婚配套措施」;內政部戶政司與移民署則將就結婚登記與境外面談程至於近日有輿論倡議直接放寬跨國伴侶結婚限制,司法院對此暫時持保留態度。司法院官員解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主要是規定涉訟時,由法院審酌採用哪一個國家的實體法,結婚這個實體行為仍然必須符合雙方國家的法律,就算沒有涉訟也不能只有『看起來有效』,這樣的法律關係太脆弱。」

該名官員另談及他擔心的問題:「主張有一方成立就是有效婚姻,也僅限於在台灣有效而已,不能拘束其他國家。此外,一旦放寬婚姻制度,原來設定防堵的部分會不會產生後遺症,這些都值得討論。」

不過,司法院應該有充足時間研擬修法。有黨政人士分析,立法院現階段以通過法案為第一要務,許多立委來不及研究跨國同婚議題,傾向將此案列為第二階段的修法目標。他因此研判,跨國同婚這次闖關成功的機率幾乎是「微乎其微」。

「會失望但不能絕望,會擔心但不能憂心。」Mike擦去了與男友在機場分離時流下的眼淚,他期待政府能盡快完成相關配套修法,給想結婚的跨國同志一個確定的未來。

(圖1)
台灣跨圖同婚狀況
(圖2)
許毓仁版vs.時力版修正動議比較

修法跨國同婚,時力挨悶棍

其實政院版草案提出不久,時代力量黨團就提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案,盼讓跨國同婚合法化。依據時力版本,即使對方國家不承認同婚,台灣同志也能和國外伴侶在台灣登記結婚,但法案送到院會一讀時卻被退回程序委員會。向來力挺同志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並在臉書上批評,時力的提案是「要讓兩個同婚不合法國家的外國人,都可以來台灣結婚!」、「這根本是在扯已經步步荊棘的同婚法案後腿」。

時力強調出發點是為了保障台灣同志的跨國婚姻,但當時的輿論卻一面倒地抨擊時力「過於理想化」、「為博得掌聲卻增加政院版專法的審查難度」。最後,時力黨團決定提案喊卡,改在政黨協商時提出修正動議。此次修法的反挫讓不少支持《748施行法》的跨國同志感到灰心。

時力的主張讓反同團體散布「台灣同婚合法化後,外國同志可來台結婚,便能享用健保治療愛滋病」的不實說法,民進黨團的修法態度是「先求有,再求好」,他們擔心一旦納入時力的要求,屆時功勞會不會落到時力身上。(李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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