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邊緣人》跨國同婚成次等公民,婚姻平權一國兩制?

2019-04-18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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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5月24日後,台灣很可能拿下「亞洲第一個婚姻平權國家」的封號。(柯承惠攝)

在今年5月24日後,台灣很可能拿下「亞洲第一個婚姻平權國家」的封號。(柯承惠攝)

行政院提出的《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草案以及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提出的《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即將在立法院協商。在五月二十四日之後,台灣很可能拿下「亞洲第一個婚姻平權國家」的封號,但跨國同志的權益仍屢被忽略。如果解決不了這個燙手山芋,等於使他們成為同志圈裡的「次等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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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同志成漏網之魚

今年二月二十一日,行政院召開記者會說明同婚專法草案,有記者追問:「專法為什麼沒有處理『跨國』或『兩岸』同婚的部分?」法務部長蔡清祥解釋,必須先處理大法官解釋的修法和回應公投議題,遇到問題則會「逐步解決」。聽到這個回答,守在電視機前的跨國伴侶難掩失望。

與菲律賓籍女友交往四年的女同志Elaine,一股被法律遺棄的酸楚湧上心頭,她呢喃:「台灣同志在五月二十四日以後就能適用(同婚),那我們呢?難道可以『一國兩制』嗎?」向中國籍男友求婚成功的男同志Mike則無奈地說:「不修法,他不能和我登記(結婚),我們仍然是法律上的陌生人。」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理事長、律師許秀雯解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跨國婚姻是否成立,必須依照當事人的本國法;簡單來說,即使台灣的同婚合法了,台籍同志與外國伴侶登記結婚時,若對方國家不承認同婚,在台灣的婚姻也無效。法律的缺漏不但影響到婚姻關係的認定,也嚴重損害他們的權益。她一語道破跨國伴侶的法律窘境。不過,誰該扛起修法重責?

司法界人士分析:「如果是台灣人和外國人要結婚,就適用司法院的《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台灣人和中港澳人士結婚,適用陸委會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或《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這些單位都該考慮修法。」

發動陳情攻勢,司法院加快研擬

不過,行政機關的修法始終只聞樓梯響,不少跨國同志及聲援團體等不及,早已自力救濟展開陳情。去年公投結束後,就有同志寫信向司法院陳情,要求解釋跨國同志能否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但司法院的回函相當保守,只強調「法律適用疑義因涉及具體個案之事實認定,本院職司司法行政,非法律諮詢機關,不便表示意見。」

行政院通過同婚草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但仍未納入跨國同婚保障。(郭晉瑋攝)
行政院通過同婚草案《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但仍未納入跨國同婚保障。(郭晉瑋攝)

今年二月,行政院推出專法草案後沒多久,又有同志團體向司法院請願,司法院則函覆:「目前(專法)尚未立法通過,是否配合同性婚姻(伴侶)法律制訂而修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本院仍審慎評估中』。」司法院只透露願意評估,仍然不願意給出肯定的答案。一名司法高層直言:「目前不確定立法院會通過哪一種版本,怎麼能輕率決定政策走向呢?」

不少立委在政院版草案公布後,就發現跨國婚姻、子女收養與姻親關係等三部分缺少保障,早就醞釀修法。時代力量立院黨團已草擬《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法版本,打算在政黨協商時提出修正動議;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也將提出政院專法草案的補充條文,爭取跨國及兩岸伴侶應有的權益。

據悉,同志團體在和司法院交手的過程中雖然頻頻碰軟釘子,但他們的積極行動已讓司法院感受到壓力,決定加快研究步伐,一旦同婚法案通過,會盡速決定政策走向。

闖關立院協商有難度

在司法院忙著研究「跨國同婚」的同時,陸委會也投入研擬更為複雜的「兩岸四地同婚配套措施」;內政部戶政司與移民署則將就結婚登記與境外面談程至於近日有輿論倡議直接放寬跨國伴侶結婚限制,司法院對此暫時持保留態度。司法院官員解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主要是規定涉訟時,由法院審酌採用哪一個國家的實體法,結婚這個實體行為仍然必須符合雙方國家的法律,就算沒有涉訟也不能只有『看起來有效』,這樣的法律關係太脆弱。」

該名官員另談及他擔心的問題:「主張有一方成立就是有效婚姻,也僅限於在台灣有效而已,不能拘束其他國家。此外,一旦放寬婚姻制度,原來設定防堵的部分會不會產生後遺症,這些都值得討論。」

不過,司法院應該有充足時間研擬修法。有黨政人士分析,立法院現階段以通過法案為第一要務,許多立委來不及研究跨國同婚議題,傾向將此案列為第二階段的修法目標。他因此研判,跨國同婚這次闖關成功的機率幾乎是「微乎其微」。

「會失望但不能絕望,會擔心但不能憂心。」Mike擦去了與男友在機場分離時流下的眼淚,他期待政府能盡快完成相關配套修法,給想結婚的跨國同志一個確定的未來。

(圖1)
台灣跨圖同婚狀況
(圖2)
許毓仁版vs.時力版修正動議比較

修法跨國同婚,時力挨悶棍

其實政院版草案提出不久,時代力量黨團就提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修正案,盼讓跨國同婚合法化。依據時力版本,即使對方國家不承認同婚,台灣同志也能和國外伴侶在台灣登記結婚,但法案送到院會一讀時卻被退回程序委員會。向來力挺同志的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並在臉書上批評,時力的提案是「要讓兩個同婚不合法國家的外國人,都可以來台灣結婚!」、「這根本是在扯已經步步荊棘的同婚法案後腿」。

時力強調出發點是為了保障台灣同志的跨國婚姻,但當時的輿論卻一面倒地抨擊時力「過於理想化」、「為博得掌聲卻增加政院版專法的審查難度」。最後,時力黨團決定提案喊卡,改在政黨協商時提出修正動議。此次修法的反挫讓不少支持《748施行法》的跨國同志感到灰心。

時力的主張讓反同團體散布「台灣同婚合法化後,外國同志可來台結婚,便能享用健保治療愛滋病」的不實說法,民進黨團的修法態度是「先求有,再求好」,他們擔心一旦納入時力的要求,屆時功勞會不會落到時力身上。(李佳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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