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這兩天盛傳法國巴黎產險要停止在台灣的業務,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法巴產險今年農曆年前已向主管機關報告有關規劃,保險局已要求業者在保戶權益、員工權益等兩面向,要他們寫切結書,承諾妥善處理。
法國巴黎產險是法國巴黎保險集團在台灣的產險分公司,主要靠銀行與保經公司在銷售商品,並無自家業務員部隊。近年承做的業務已經萎縮到每年簽單保費僅1億餘元,簽單保費市占率僅0.04%,險種侷限在傷健險(傷害險與健康險的簡稱)、住宅火險與天災險。
以去(2025)年為例,法巴產險的簽單保費1.2億餘元、年減1.2%,其中,傷害險占43.7%、政策地震險占25.1%、1年期健康險占17.0%、1年期住宅火險占14.2%。
業務縮到剩1億餘元,年虧1億餘元
業務萎縮,財務也持續虧損。根據法巴產險揭露訊息,過去5年(2021~2025)每年稅後淨損介於2873萬元至1.66億元,去年前三季稅後淨損亦達約9301萬元,去年9月底累積虧損約5.24億元。
法巴產險目前員工約40人,產險同業推測,法巴產險的有效保單不多,客戶數應該只有一兩萬人。
保險局官員表示,已經要求法巴產險,針對保險契約尚未到期的業務,包含理賠在內,必須妥善處理。一般而言不脫兩種做法,一是自己處理,另一是移轉給產險同業。據瞭解,法巴產險應該會自己負責到所有契約終了。
停業須兼顧2年請求權
「保險法」第65條規定,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對於保單有2年請求權,官員表示,法巴產險停止承保後,對客戶的服務,必須兼顧2年請求權。
員工權益方面,保險局官員表示,根據法巴產險說明,它將協助員工移轉到法巴集團在台灣的其他領域,例如人壽、銀行、證券、投顧等等;另外,員工若有其他生涯規劃,法巴產險會提供優於市場的離退條件。
停售時間待保局核准後公布
以下為金管會對法巴產險擬停止業務之回應說明:
一、法巴產險去(民國114)年至本局溝通,擬停止在台業務,本局請其與母公司再評估業務合作或轉型等方式以續留台灣,該分公司復於今(民國115)年2月來局表示經母公司評估後,仍決定停止在台業務,本局表示尊重,並請其應注意員工與保戶相關權益保障,且待正式函復獲准後,方能與通路溝通停止受理新契約等作業。本會已於2月底接獲法巴正式函報,將續依程序辦理。 (相關報導: 法巴產險為何撤台?金管會:業務沒法擴大、持續虧損 | 更多文章 )
二、經洽法巴產險說明近期開始與主要通路探詢倘業務調整之通路作業所需時間,惟該分公司表示將於獲本會同意後始正式對外公布商品停售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