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巴黎保險集團在台灣的產險分公司今年2月底向金管會申請停止在台業務,保險局正在審查。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今(17)日於例行記者會表示,法巴產險必須先取得金管會核准,才能正式通知銷售通路停止受理新業務,而一旦金管會核准之後,加計通路作業時間,將是不再受理新業務的停業起始日。
產險市場目前臆測,法巴產險不再受理新業務的時間,可能落在第二季,但這只是外界猜測,仍以法巴產險公告為準。
蔡火炎表示,外商保險公司如果想撤離台灣,理論上會先跟保險局做報告。法巴產險去年下半年有向保險局口頭說明,「我們當然是希望說它能夠再思考看看,有沒有什麼其他能夠開展業務、改善虧損的方式。」
據瞭解,法巴產險思考之後,覺得沒有辦法,今年農曆年前正式到保險局說明,金管會尊重該集團的商業策略考量,法巴產險隨後於2月底向保險局遞件申請終止在台業務。
虧損至少5年以上,集團近3年注資4.83億
蔡火炎說,法巴產險因為業務沒有達到規模,保費收入沒辦法支應營業成本,導致持續虧損。「我們大概統計近3年,它的總公司對該分公司已經先後注資(新台幣)4.83億元,但還是持續虧損,所以它就想要撤離台灣市場。」
蔡火炎並表示,根據手上資料,2021到2025年,法巴產險每年都是虧損,應該至少虧損超過5年以上。 法巴集團對法巴產險的注資,分別為2023年注資0.85億、2024年注資1.5億、2025年注資2.48億元。
蔡火炎說,法巴產險申請終止在台業務,「主要是因為它的業務沒有辦法開展,並不是因為我們產險市場的問題,而且這家分公司的規模很小,對市場影響也非常的小。」
員工32人,有效保單4.8萬件
他解釋,法巴產險目前員工僅32人,銷售商品包括:住宅火險(含地震險)、傷害險、健康險,有效保單僅4萬8000多件,去年簽單保費占國內整體產險業的比率僅0.04%,國內19家簽單產險公司裡規模最小。
蔡火炎說,金管會尊重法巴集團的商業策略考量,「但是我們也特別要求,它必須要確保保戶跟員工的權益保障。」因產險業幾乎都是1年期的保單,法巴產險應該會採取自然終止的計畫,「不再做新的業務,舊的業務就讓它自然的到期。後面當然還是有保戶理賠的問題,這個部分它還是要妥善的處理。」
停業後,仍須服務至少3年
蔡火炎提醒,我國「保險法」有兩年請求權的規定,也就是理賠的申請時效。保險事故發生後兩年內,保戶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換言之,1年的保單有效期間,再加上兩年的理賠請求權,法巴產險肩負的服務責任,從發出最後一單起算,至少還有3年。
蔡火炎說,法巴產險跟保戶之間如果有司法訴訟,時間可能還要更久。無論如何,「它必須把所有未來可能會有的求償責任,整個都了結之後,它才能離開台灣。」至於法巴產險何時可以離開?蔡火炎說:「就看後面它的處理。」 (相關報導: 法巴產險撤台已向金管會報告 兩面向要求切結、承諾 | 更多文章 )
另外,根據金管會提供資料,最近一次撤離台灣市場的外商產險業者,為法商安盛產險台灣分公司,「該分公司係於(民國)112年11月8日經本會同意其繳銷營業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