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行政與立法部門的衝突,已讓「憲政程序」
行政權膨脹下的制度失靈
制度能否運作,取決於各權力機關是否尊重遊戲規則。
在高度對立的環境中,違憲審查難免被捲入政治漩渦。
拒絕「預支焦慮」:立法權不應自廢武功
在野黨推動制度改革時,常擔心今日建立的監督機制,
事實上,民主制度的穩定並非依賴單一機關的自我節制,
- 議程設定與制度性法案:透過提出具備廣泛公益性的法案,
迫使行政部門在輿論壓力下明確表態,形成強大的輿論壓力, 而非消極等待。 - 預算審議的結構性調整:預算權是立法院最強大的武器。
透過更細緻的監督,重新檢視行政部門的裁量空間, 避免過大的行政彈性成為規避監督的黑洞。
結語:制衡才是民主的活路
憲政秩序的穩定,不應寄望於權力者的良心,
惟有立法、行政與司法都能在制度框架內各司其職、相互抗衡,
*作者長期關注憲政體制與公共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