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中國挑的達賴,不是真的」北京回應了:活佛轉世也要遵守國法才算數

2019-03-20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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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政府認定並冊立的第十一世班禪確吉傑布,在人民大會堂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美聯社)

由北京政府認定並冊立的第十一世班禪確吉傑布,在人民大會堂參加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美聯社)

《路透》18日刊出達賴喇嘛專訪,23歲被迫流亡印度、目前已高齡83歲的達賴表示,在他圓寂後,下一世的轉世靈童可能會在印度出現,但中國政府也會指定一位「官方」繼任者。不過達賴也說:「沒有人會尊重中國任命的那位達賴喇嘛。」中國外交部19日對此回應,中國實行宗教信仰自由,但對活佛轉世設有法律規範,「包括達賴喇嘛在內的活佛轉世,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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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耿爽被問到,達賴十四世表示「下一世達賴可能會在印度產生,其他由中國認定的下一世達賴都不會得到認可」,中方對此有何評論?耿爽回應如下:

我就知道你要問這個問題,這裡我給你一個權威答覆。

活佛轉世是藏傳佛教特有的傳承方式,有固定的儀軌和制度。中國政府實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頒布有《宗教事務條例》和《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等,尊重和保護藏傳佛教這一傳承方式。

達賴喇嘛活佛轉世系統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第十四世達賴本人也是按照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尋訪認定,報請當時的中央政府批准繼位的。因此,包括達賴喇嘛在內的活佛轉世,都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宗教儀軌和歷史定制。

第14世達賴在兩歲時被挑選為13世達賴喇嘛的轉世靈童,但一甲子前的3月17日,第14世達賴喇嘛丹增嘉措(藏文བསྟན་འཛིན་རྒྱ་མཚོ་)喬裝成士兵,率領8萬藏人自中印交界處流亡至印度北方的達蘭薩拉(Dharmsāla),自此未能再回到西藏。儘管中國當局多年來痛批達賴是「分裂主義反動陣營的總頭子」、「國際反華勢力的忠實工具」、「在西藏製造社會動亂的總根源」,但達賴喇嘛主張他只是希望西藏得到「真正的自治」,第14世達賴也仍是中國境內六百萬藏人與印度十多萬藏人的共同精神領袖。

達賴喇嘛1959年4月抵達印度,成功逃出西藏,但自此他一甲子都沒有能再回到拉薩。(美聯社)
達賴喇嘛1959年4月抵達印度,成功逃出西藏,但自此他一甲子都沒有能再回到拉薩。(美聯社)

達賴喇嘛日前告訴《路透》(Reuters),他預測中國政府會在西藏強行指派一位繼任者,「中國政府非常重視達賴喇嘛轉世,甚至比我自己還要關注這件事。」達賴喇嘛表示,如果未來出現2名達賴喇嘛,「一位來自這裡(印度),一個自由的國度;另一位則是由中國政府選擇的,那麼沒有人會信任、會尊重中國選擇的那位達賴喇嘛。」他笑說:「對中國政府而言,這會是個額外的問題。」

達賴喇嘛還說,關於他圓寂後達賴喇嘛的角色,甚至是否保留轉世制度,都可以在即將於印度舉行的藏傳佛教徒會議上進行討論,「雖然釋迦牟尼沒有轉世,但他的教誨依然流傳下來。」達賴喇嘛說,若大多數藏民仍希望保留轉世制度,那麼這個制度就會繼續延續,「接下來就是第15世喇嘛的事了。」

至於耿爽所說的《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是在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的法律。重要條文包括第二條規定「活佛轉世應當遵循維護國家統一、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宗教和睦與社會和諧、維護藏傳佛教正常秩序的原則」、第五條「活佛轉世應當履行申請報批手續...有特別重大影響的,報國務院批准」、第七條第三項「任何團體或者個人不得擅自開展有關活佛轉世靈童的尋訪及認定活動」。

至於轉世靈童找到後,《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也有相應規定。包括第九條「活佛轉世靈童認定後...有特別重大影響的,報國務院批准」、第十條第一項「轉世活佛繼位時,由批准機關代表宣讀批文,由相應的佛教協會頒發活佛證書」、第十一條「違反本辦法,擅自辦理活佛轉世事宜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依照《宗教事務條例》的規定,對責任人和責任單位予以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十二條「轉世活佛繼位後,其僧籍所在寺廟管理組織須制定培養計劃,推薦經師人選,經所在地佛教協會審核,逐級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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