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各黨青年政見應回歸完整公共政策之內

2023-08-14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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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前立委李俊毅認為各黨總統參選人以補貼為主的青年政策不是好招。(顏麟宇攝)

民進黨前立委李俊毅認為各黨總統參選人以補貼為主的青年政策不是好招。(顏麟宇攝)

日前民進黨前立法委員李俊毅在政論節目上談到,當前三位檯面上的總統候選人賴清德、柯文哲、侯友宜為爭取年輕族群選票,不約而同提出學費補貼、蓋社宅與租屋補貼等政策,李俊毅委員進一步指出,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像台灣一樣,在總統大選政見方面特別突出青年政策,各黨為討好青年選民刻意推出的青年政策可能是有問題的,因為給年輕人的政策不是金錢補貼或讓他們買得起房子,而是要給年輕人「機會」和有「作夢」的能力,當他們有能力賺錢,自然有能力租屋或買得起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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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相當認同李俊毅委員的說法,想想台灣經濟最好的80至90年代,台灣青年畢業後可以有很多的就業機會和做夢的機會,例如:1996年大學剛畢業出社會工作,平均起薪約3萬多元,碩士約4萬多元;如今大學生畢業起薪平均落在2萬8千至3萬之間,80至90年代台灣可以送很多年輕人出國留學,尤其是圓「美國夢」,對比今日呢?沒有太多年輕人敢做留學夢,只敢花錢出國窮遊?此反映年輕人給錢補貼只會助長年輕人更依賴政府補貼政策,而缺乏個人訂定前瞻發展目標,這就是為何某些社會主義國家課稅不高,但社會福利開支過大,最終導致國家財政窘困,加上民眾不出門找工作,以致靠失業救濟補助,形成惡性迴圈。

政府長期放任企業低薪雇用青年人,以及不處理稅制不公問題,讓有錢的更有錢,窮者更窮,要談青年居住正義前,更應先談租稅正義。原則上應該讓年輕人有賺錢的機會,然後付得起租金或購屋的頭期款。當今小英政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對年輕人只能在卸任前大撒幣,這簡直是拿納稅人的錢去補貼年輕人,甚至許多青年政策竟然不排富,對多數青年人及辛勤的納稅人情何以堪?

吾以為,青年政策本就是所有公共政策內的一環,各黨特別將青年這一塊獨立出來當成政見,目的只有一個,搶300萬青年選票而已!正常而言,我們在公共政策規劃時的考量,應將各類族群之利害關係人全部放在一整套的公共政策內通盤考量,例如居住正義,應該含括青年、弱勢族群、老人與吸引外籍人士到台灣發展等。若特別只針對青年的居住正義,恐將排擠其他也需要居住正義的族群,反而發現獨立出來的公共政策,容易呈現「政策破碎化」現象,就像台灣斷層一般,變成一塊又一塊的個別政見,在訴求對象上,反而易出現,「有人特別受惠,有人卻沒沾上好處」之不周延的規劃。

筆者建議,青年政策應通盤納入各項不同公共政策之中,只要特別凸顯是幫助青年的部分即可,例如:

一、就學:針對教育資源挹注方面,拉近公私立學校資源差異,增加私校軟硬體設備,以及聘僱師資方面補貼;另針對校企合作之學校,給予特別補貼,以及針對社會人士回流進修給予獎勵措施;增加更多公費留學機會,承諾學成歸國,安置到福利待遇好之單位工作,然而過去發現許多拿公費留學者,回國服務期滿後,最後又選擇回流到國外校企拿高薪,顯見台灣公費留學政策失敗,無法留住優秀人才,這必須納入青年政策內一併考量。

二、就業:針對低薪公司加強輔導與調查,對願意給予高薪聘用青年、身障者、婦女與年長者二度就業的公司,予以稅務上減免。針對青年創業基金,提高補貼對象範圍與針對重點領域,提供輔導。

三、租屋與購屋:除了興建租屋行社宅(只租不賣),針對年薪100萬元以下之青年、弱勢族群、外籍人士,給予優先租屋權利,針對年薪200萬以下至100萬以上者,給予購屋最優惠之低利率貸款。

四、稅制:給予青年人出社會後前3年,課稅減免,方便其儲蓄租屋;另主張對富人每年逐步提高課稅稅額。

五、生育:35歲前生育小孩者,取消每胎獎勵金(只留35歲以上者),改以自社會福利、醫療、托嬰方面給予稅務減免、降低成本負擔和補助機構等各管齊下政策。

六、兵役:提高志願役加給外,針對義務役方面,維持1年兵役,若台海兵凶戰危情勢明顯改變,義務役役期或可逐步改回4個月;另提高女性服役與現役軍人延役之誘因。

整體而言,上揭筆者建議之政策設計是含括青年、私校、社會人士、弱勢族群、老年、女性等各族群上,而不會單獨提出一套青年政策,如此考量係替年輕人找機會、減輕負擔,又能顧及其他族群權益,而不是只讓年輕人依賴補貼政策而活,如此的公共政策思考,才算是能呈現完整的一面,而不會是「挖東牆補西牆」之政策設計,謹提供3黨候選人及其幕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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