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在待業期間收到國民年金的繳費單,都將其視之為「失業懲罰金」,因此就不去繳費。不過,真的有弄清楚國民年金有哪些好處嗎?繳納國民年金在符合條件時可享:身心障礙年金、遺屬年金、喪葬給付、老年年金、生育給付。如果沒有繳納國保費,就拿不到這些補助了。其中一次補助投保金額5個月的喪葬給付,於今(14)日入帳。究竟誰可以領、怎麼申請喪葬給付,本文一次整理給大家。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誰申請條件
只要是在國民年金加保期間(65歲前)死亡的被保險人,就可以由「支出殯葬費的人」請領喪葬給付。如果是在「國保退保期間」或「65歲以後」死亡的人,由於死亡時不是國保被保險人,所以不能請領國保的喪葬給付。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有多少錢
喪葬給付的金額是按照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5個月,國民年金保險月投保金額,自104年1月1日起,由17280元調整為18282元;另自112年1月1日起由18282元調整為19761元。所以,若被保險人於112年1月15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則喪葬給付金額為19761元×5=98805元;如果被保險人於111年10月31日參加國保期間死亡,支出殯葬費的人於112年1月20日申請喪葬給付,因為被保險人死亡時的國保月投保金額為18282元,所以喪葬給付金額為18282元×5=91410元。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方式
符合喪葬給付請領條件欲提出申請的人,請備妥下列書件後寄送到勞保局國民年金組(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或送交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就可以了:
1、「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書」─填妥各項資料、地址,以及匯入帳戶(金融機構帳戶或郵局帳戶請選擇一項勾填,勾選金融機構帳戶者必須是國內的帳戶),並在指定欄位黏貼好申請人(即支出殯葬費的人)的身分證正背面影本、要入帳的存簿封面(要有戶名及帳號)影本。 (申請書也可以到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櫃台索取)
2、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如果是死亡宣告,要檢附判決書。
3、載有死亡登記日期的戶口名簿影本。
4、支付殯葬費的證明文件正本。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申請期限
喪葬給付必須在被保險人死亡次日起算5年內提出申請,如果超過5年後才提出申請,因為已經超過申請期限,勞保局會核定不予給付。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何時入帳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每個月的入帳日期稍有不同,但多半在月中、月底。以2025年2月份來說,入帳日期為14日、27日。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責任編輯/梁溶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