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新光三越氣爆 》新光產險承保2險種 業界估獲利影響不超過2億元

2025-02-13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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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保險局主任秘書古坤榮13日說明台中新光三越百貨氣爆案,產險業者承保情況。(取自金管會線上記者會)

金管會保險局主任秘書古坤榮13日說明台中新光三越百貨氣爆案,產險業者承保情況。(取自金管會線上記者會)

金管會保險局主任秘書古坤榮今(13)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有投保商業火險與公共意外責任險。根據古坤榮講述內容,上市公司新光產險這兩種險都有承保,產險同業推估,此案對新光產今年獲利影響合計不超過新台幣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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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坤榮說,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投保的商業火險,由4家產險公司共同承保,保額理賠的分攤比率為,新光產險70%,國泰世紀產險、明台產險、泰安產險各10%,「爆炸有附加在裡面」,換言之,本次氣爆屬於商業火險的理賠範圍。

產險業者指出,商業火險的保額與建築物的建造成本有關,由於本次氣爆不會到全損,也就是全部保額都賠光,從外牆與內部修復,以及再保分出推估,新光產險的自留損失頂多就是1億元。

公共意外責任險部分,古坤榮說,由新光產險1家承保。台中市政府規定企業投保的保額,下限為,每一人體傷300萬元、每事故體傷3000萬元、每事故財損300萬元、保險期間總金額4800萬元。

每一人體傷300萬元指,民眾必須全殘或死亡,才能獲得每人上限300萬元的理賠。每事故體傷3000萬元指,該次意外事故,無論死傷多少人,整個理賠上限就是3000萬元。至於財損,賠的是物品損失,而非民眾傷亡。

據了解,新光三越百貨公司投保的保額,高於台中市政府規定的下限,也就是說,本次氣爆的體傷與財損理賠上限,超過台中市政府規定的每事故合計最低3300萬元。

儘管如此,產險業者指出,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額每跳高一個級距,保費會增加不少,台灣的企業就算賺再多錢,通常不會這方面大幅編列預算,推測台中新光三越的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額,每人體傷的理賠上限(註:死亡或全殘才會賠到上限),不會高出500萬元太多,甚至可能就在500萬元上下。

產險同業指出,公共意外責任險雖然由新光產險1家承保,但推估新光產在這個險種的自留理賠金額,同樣不會超過1億元。

換言之,新光產險因為台中新光三越百貨氣爆案,今年的獲利影響數,產險業推估合計不會超過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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