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發生離譜性侵案,一名古姓廟公利用信仰力量性侵少女姊妹花得手,甚至在妹妹面前對姊姊性侵,總計犯罪104次,罪刑重大。目前案經上訴二審,法院重判15年。可上訴。
姊妹倆從小跑宮廟「遭廟公猥褻百次」
根據判決書,因為姊妹倆的父親迷信宗教,經常帶著一對女兒到廟裡參拜,讓姊妹倆從小信任古男。怎料古男眼看姊妹倆長大,心生歹念,開始假借「拉筋」名義,在神明廳對姊妹倆毛手毛腳,經常觸碰姊妹倆的胸部及下體,一直到有信眾反映,古男女友才要求古男將姊妹倆帶去宮廟後方的臥室內拉筋,怎料此要求更讓古男有機可趁,稱「坦誠相見拉筋更舒服」,要求姊妹倆脫掉衣服。
2021年,姊姊因為被前男友家暴,被父親帶到宮廟問診,於是古男就將姊妹倆帶入臥室,詢問姊姊說「相不相信阿伯」,接著要求姊妹倆脫掉衣服,性侵姊姊得逞;妹妹在旁目睹全程大受打擊,古男則在性侵姊姊後,也要求妹妹躺下,性侵得逞。
姊妹倆事後告知父親遭古男性侵,古男則聲稱是神明附體,騙姊妹倆「你是不是相信古男」、「古男對你們做的事情,都有跟說你爸爸說」,又藉此從姊妹倆父親手上得到管教權,更加肆無忌憚猥褻、性侵姊妹倆。據悉,自2021年7月起至2023年4月止,姊妹倆遭猥褻、性侵104次,因古男未能勃起,其中102次為性侵未遂。
之後,姊姊受不了古男舉止,向師長哭訴遭到性侵,此案才終於曝光。而妹妹也作證,被性侵是她的第一次,且自己非常不願意,充滿抗拒也覺得非常痛。
法院審理,古男否認性侵姊妹倆,辯駁是兩人挾怨報復,不過性侵證據確鑿,一審判古男10年有期徒刑;古男上訴二審,高院仍認定古男性侵得逞2次、性侵未遂102次,加上古男犯罪後態度始終未認錯,因此重判15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