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金香是適合投機的商品?16世紀「鬱金香狂熱」風潮,一株球莖賣得比一棟房子還貴

2024-02-1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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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他們會開始傳盤子,在場所有人都必須提供盤子,從寫在石板上的第一個人開始傳。拿著盤子的人必須向其他人提出買貨的要求。你不得將自己的商品提出來拍賣,但如果你在對話中暗示別人,且有人感興趣,幾乎一定會有人對你出價,或者你幾乎必定會拿到它的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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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的方法有兩種:雙方直接協商,還有公開拍賣。

前者稱為「盤內」(with the plates)(也就是上面描述的方法),買家與賣家會在會所提供的木盤上,刻下雙方認同的球莖價格。至於拍賣則被稱為「圈內」(in the naught),賣家在石板中央寫下起始價,然後畫圓圈起那個數字。買家會付給會所3荷蘭盾(guilder)的佣金,名義上是「酒錢」,這筆錢會花在香菸、酒、燈光與暖氣上。

除了賺錢以外,他們也注重享樂,貪貨說道:「我去過幾趟,帶回家的錢比我最初帶到旅社的錢來得多。而且我可是吃飽喝足,喝了葡萄酒、啤酒、抽了菸,吃了水煮魚或烤魚、肉,甚至是禽類和兔肉,最後還吃了甜點,從一早享樂到夜裡三四點⋯⋯還大賺了一筆。」投機者如果獲取了利潤,或確信之後會拿到錢,就會將賺來的錢用來買新的馬車與馬。「一切奢華都是虛妄,沒有人知道自己究竟能爬得多高。」

在1636年底到1637年初,鬱金香市場最興旺的時期,並沒有人真正交貨或收貨,因為冬季鬱金香球莖仍在土裡,不會發芽。於是鬱金香期貨市場便成形了,當時人稱期貨買賣為「windhandel」(風交易):賣家承諾在春季出貨,將特定品種與重量的球莖送到買家那裡,買家則買下了收貨的權利。而在這段期間的市場價差則會用現金清算。大部分交易都是用個人折讓單代替付款,等到春季球莖出土、貨品送出時,也到了買家付款的期限。貪貨得意地表示自己憑鬱金香投機賺了6萬荷蘭盾,但也承認他只收到了「別人寫的字據」。到鬱金香狂熱後期階段,風交易與紙本折讓單結合形成了最完美的虛幻交易:大部分的人都在買賣不存在、也不可能真正出貨的鬱金香球莖,然後這些買家自己也沒有足夠的錢,所以抵帳用的折讓單根本不可能兌現。

荷蘭人的年均薪資大約在200到400荷蘭盾之間,一間小型連棟屋要價約300荷蘭盾,最上乘的花卉畫作售價不超過1000荷蘭盾。我們可以把這些金額作為基準,衡量鬱金香的天價:根據《對話錄(Dialogues)的紀錄,一顆4艾斯重的高達(Gouda)球莖, 價格竟從20荷蘭盾漲到了225荷蘭盾;一顆10艾斯的大元帥(Generalissimo)球莖過去賣95荷蘭盾,如今卻能賣到900荷蘭盾; 一磅的黃色克羅南(Croenen)球莖原本售價20荷蘭盾,結果在短短數周內漲到超過1200荷蘭盾(換句話說,價格從一般人一個月的薪資,暴漲到了五年分的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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