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川普學談判》九成的交易都在最後5分鐘才定案!3個技巧完美成交

2020-11-09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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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對談判的某一點有意見,不妨等到最後再解決,因為越接近期限,越有可能出現意想不到的結果。(示意圖,AP)

如果你對談判的某一點有意見,不妨等到最後再解決,因為越接近期限,越有可能出現意想不到的結果。(示意圖,AP)

我用以下三種方式控制談判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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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談判速度的三種方式

1.絕不當場接受任何提議。克制當場接受的衝動。

切記:一定要讓雙方皆大歡喜。

弔詭的是,人們對於容易到手的東西往往不知珍惜;他們會認為,如果自己更努力一點,應該會得到更多。要是對方這麼想,你就麻煩大了。成功談判有一項基本準則是,你必須讓對方心中產生滿足感。你要讓他跟你談完之後會想:「談得很艱難,但我得到想要的,幹得很不錯。」這就是滿足感。它需要你花很多時間,雙方互相付出不少,但最終會有好結果的。

2.表現出猶豫不決。

我的意思是,可以在談判中適時表現出猶豫不決的態度來控制速度。你可以說:「這件事我不太清楚。我得先想想,再給你回覆。」藉此推延達成共識的時點,並最大化我所謂的「時間投資原則」。簡言之,此原則是說,人花在交易上的時間愈長,愈難放棄這筆交易。投入的時間強化了完成交易的欲望。

人們不喜歡花了很多時間卻沒達成結論,這是人的本性。你可以利用猶豫不決的手段向對方索取需要費時準備的資料,從而增加對方在交易上投入的時間或金錢。實際上,談判者投入談判的時間,就跟投資人投入市場的金錢一樣:有投入,就會期望有報酬。你不會想要雙手空空地起身,離開談判桌。

3.絕不速戰速決。這個原則實在太重要了,值得我再三強調。

速戰速決的交易總會讓某一方不滿意。川普式談判的目標是創造皆大歡喜的結果,而非一方贏、一方輸的倉促談判。

如果你別無選擇,非得速戰速決不可,請務必做好萬全的準備工作,對談判的了解一定要超過對方。這是保護自己不在速戰速決的情況下受到傷害的唯一辦法。倉促快速的談判無法讓雙方感到滿意,無法因此建立長期的信任和友誼,更無法為未來的談判打好基礎。

在談判桌上,肢體語言往往會在不知不覺中洩漏資訊。(示意圖/pakutaso)
在談判桌上不可不知的小秘訣。(示意圖/pakutaso)

九成的交易在最後五分鐘才定案

充分掌控談判速度是一個理想,因為可能會有期限無法更動的限制,使事情無法盡如人意。當然,如果你知道對方是在某個特定的時間範圍內作業,而且很想談成生意,那麼你只要將達成共識的時點往後延,等到對方因為日益迫近的期限而承受壓力時,你就能輕鬆取得談判的主控權。如果你對某一點有意見,不妨等到最後再解決。當期限日益迫近,一般人會覺得:「我現在非得做出點成果不可。」他們很容易因為這種沮喪而做出平時不可能做的讓步。

人不喜歡期限,因為人到了這種時候都很脆弱、容易受傷。期限是一種壓力,多數人在壓力下都做不出好決定。請切記,如果對方處於期限的壓力下,就等於處於弱勢。他們覺得一定要在期限之前完成交易,你卻不這麼覺得。當然,你也想談成交易,但讓期限加諸對方可以增加你的談判優勢。

多年前,我讀過一份關於人類談判傾向的實驗結果。研究人員設定了一連串的模擬談判,並且提供微薄的報酬和一份免費餐飲,邀請各行各業的人來參與。在談判開始之前,研究人將談判能力不一的參與者分成兩組,並對他們表示,有一家藥商引進了一種帶有多種副作用的新藥,吃了會讓人心浮氣躁、視力模糊,甚至導致失明。

在模擬談判中,一半的參與者是代表因為服藥受傷而向藥商提出告訴的索賠者。研究人員告知他們,藥商通常會支付的平均和解金額是一百萬美金。剩餘的參與者則代表藥商,他們的目的是讓索賠者接受盡可能低的和解金額。研究人員說他們只有不多不少一個小時的時間達成和解,還說每十分鐘會響一次鈴,同時宣布剩餘時間。在最後的十分鐘,則是每分鐘都響鈴並報時。如果雙方無法在指定時間內達成和解,就會被視為無法打破的僵局。模擬談判結束後,參與者必須填寫一份詳細的問卷,交由研究團隊進行分析。

這項實驗得到了許多有趣的結論,其中之一是有大約九成的和解是在最後五分鐘內敲定的。這項結果印證了我先前提及的自身經驗:人們想要成交,但往往要到期限屆臨時才會拍板定案。多數人認為無法達成協議就等於失敗,而達成協議――就算它不完全是你想要的――就是一種成功。

既然知道了期限對談判生手的影響,請讀者閱讀下列四點方針,並納入談判錦囊:

1.人往往快到期限才達成共識。

這麼做的理由之一,是想達成交易;理由之二,則和時間投資原則有關。人們討厭自己投入的談判時間白白浪費的感覺。

2.除非有促成或扼殺談判的強制性理由,否則交易過程通常很迂迴。

如果沒有強制性的理由要各方完成協定,大家通常只會討論再討論,沒有人會急著達成決議。但是事情總是必須在某個時間做個了斷。為了己方的利益,你必須採取一些步驟來推動決議。在那之前,請盡一切可能誘導對方花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尋求解決之道,同時將己方團隊的費用控制在最低範圍內,不要陷入時間投資原則的陷阱裡。

3.最糟糕的期限是自己設的。

有些人認為替談判的結果訂一個期限能讓自己得到主控權,實際上恰好相反。有期限在身的一方會承受壓力,平白讓對方占上風。有鑑於此,請不要讓己方團隊的人替你設定談判期限;也不要讓對方團隊知道你必須在某個期限之前完成交易,除非這麼做能讓他們幫你達到你要的結果。如果你想加速談判、給對方壓力,就請你給他們一個想像的期限,然後你可以隨意更動。

4.檢驗每一個期限,確認它是真是假。

有些人會在談判時跟你說:「要是這筆交易在一星期內談不成,就免談了。」你的任務就是辨別這句話的真偽。你可以這麼反應:「太可惜了,接下來的十天我都不在本地,為什麼不能等我回來之後再談呢?」

如果對方開始動搖,那麼他們說的期限顯然是編造的。如果他們給了你一個合理的解釋,說明期限有其必要,你就得到了一項有價值的情報。說不定你該打道回府,看看他們會不會讓你走。你也應該檢測己方所設的期限。如果貴公司總裁派你去談判時對你說:「我在四十八個小時內就必須知道答案。」你可以問:「請問期限這麼短的理由是?」聽過他的解釋之後,請你判斷合理與否,並決定是否接受,抑或提出更進一步的問題。

作者介紹│喬治‧羅斯 ( George H. Ross )

熱門電視節目「誰是接班人」的明星,也是川普集團的執行副總裁暨資深顧問。他曾是房地產律師、個人投資者,以及大型法律事務所的合夥人,過去五十年來歷任紐約市頂尖房地產所有人暨開發商的商業顧問、法律顧問與談判代表。另一方面,他也與人合夥創立了廣播電台事業,最後售得數百萬美元。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高寶出版《向川普學談判:設下籌碼與時間陷阱,讓對手就算被賣了也感謝你!》(原標題:九成的交易在最後五分鐘才定案)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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