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愛評所有指控,街口胡亦嘉出面回應了!大喊冤、為幼稚行為道歉,還呼籲員工回來工作

2019-04-17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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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胡亦嘉表示因為街口是一家金融科技公司,受到的資安規範比較嚴格,3月29日公司完成交割後,由街口技術長到愛評辦公室進行電腦軟體資安確認,「去的時候,就發生奇怪的事情。資安長只是要做軟體確認,遭到百般阻撓,」胡亦嘉表示,當天愛評員工不斷向資安長詢問重複的問題,甚至限制人身自由,更表示:「我們沒有同意你進入這間辦公室,裡面很多私人物品,遭竊怎麼辦?」胡亦嘉說:「當初有點氣,100%收購的公司,人進去卻被欺負,檢查13台電腦總共花了五小時。」他解釋就是因為擔心有爭議,後來才會下令員工不能帶私人物品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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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亦嘉也否認讓剩下8位與「銷售業務簽約」無直接相關職務的員工,接手被開除業務同仁未完成的工作。(圖/高敬原攝)
胡亦嘉也否認讓剩下8位與「銷售業務簽約」無直接相關職務的員工,接手被開除業務同仁未完成的工作。(圖/高敬原攝)

同時,街口的人資也發現三位創辦人今年1、2月的打卡紀錄空白,3月全都是忘記打卡的狀態,一直到4月1日才有打卡紀錄,「看了覺得有很多疑義,懷疑三月打卡紀錄有造假嫌疑。」胡亦嘉表示,依照勞基法第12條第6款,曠職三日可以解雇,在參考先前打卡紀錄後,便將創辦人解雇。

胡亦嘉也否認讓剩下的八位與「銷售業務簽約」無直接相關職務的員工,接手被開除業務同仁未完成的工作,「我叫財務去跑業務?這是扭曲事實,」他秀出內部email,表示從4月1日起,就已明確指示「任何業務進件皆暫停,」留下來的八位員工,是要負責履行先前與商家簽訂的合約,「我叫他們做的事情,是他們本來的工作內容。我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這樣講,」後來員工表示合約未服務的件數高達上百家無法完成,在考量不履行合約會有毀約的風險下,依照勞基法第12條第4款,違法勞動契約或工作原則,依法解除這8位員工的職務。

「我們可能跟創辦人之間有爭執,但相信員工是無辜的,也許是不信任感的誤會,我們是在情、理、法的角度去執行併購。」胡亦嘉強調愛評網未來會持續經營下去,目前持續在招募新人,呼籲員工若願意回來工作,一定會保障員工權益,「重點是人要不要回來、商戶履約解決這兩個事情為主,未來再視情況調整營運方法。」

發言屢次爆發爭議,胡亦嘉:我道歉

記者會上胡亦嘉強調,從來都沒有在LINE或其他公開場合,對愛評網三位創辦人惡言相向。不過就在記者會進行的同時,葉卉婷的友人在Facebook上po出胡亦嘉用不雅英文字眼批評葉卉婷的截圖。

葉卉婷的友人在Facebook上po出胡亦嘉用不雅英文字眼批評葉卉婷的截圖。(圖/截自FB)
葉卉婷的友人在Facebook上po出胡亦嘉用不雅英文字眼批評葉卉婷的截圖。(圖/截自FB)

對此胡亦嘉表示:「我們不去說謊、偽造,臉書是一時衝動,也在上面沒有很久(指發文不久就刪除),」他認為:「當初是一個氣憤的狀態,我也是一個普通人,街口名聲越大,我也理解發言必須更小心。我是一個比較直一點的人,性情比較沒有壓抑,權力越大責任越大,幼稚的行為,包含之前的行為,我個人都表示致歉。」

胡亦嘉已經有多次爭議紀錄,包含先前街口買下華頓投信向金管會嗆聲,還曾與台北市議員王威中槓上,日前還表示要對立委余宛如提告,一次次都讓街口以及他本人形象大傷。

「我沒有察覺我講的話,在社會上遭受不一樣的關注。我不會再跟金管會鬥嘴,鄭重跟金管會道歉。」胡亦嘉表示已在反省與改變,未來會減少衝動的爭議言論。

文/高敬原
本文、圖經授權轉載自數位時代(原標題:還原收購愛評網、開除員工始末,街口胡亦嘉低頭:我為個人幼稚行為道歉)
責任編輯/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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