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初,女星穿褲裝竟被法國警察請出巴黎⋯女褲的演進就是一部時尚女權史

2016-04-18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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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容我在這兒借用姑姑翁山素姬的名言:「免於恐懼的自由」,不用恐懼誰的指責,不用恐懼不平等的法律,可自由選擇衣著,那就是女子長期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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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與褲裝

二十世紀初已有零星女性開始穿褲裝或男裝,而到了三十年代,則更多觀眾接受女星穿長褲,雙性戀影星瑪蓮‧德烈治,就有「荷里活最佳穿著男性」之稱,她將褲裝當日常便服,配男式襯衫、領帶,外穿皮草大衣,招搖過市―其時褲裝並非白天的正式套裝。一九三○年,她在電影《摩洛哥》裡以中性形象出現:黑色禮帽、白色領帶、燕尾服造型,說話像男生,抽雪茄,還吻女生,無論是氣質,還是服裝,都模糊了兩性界線。當時的電影宣傳海報上寫的是「讓女性也崇拜的女性」(The woman even women can adore)。

但就是像德烈治這樣一個獨立自主的女性,還是在一九三一年拜訪法國時,因其衣著而被警察請離巴黎,更不用說一般女子若穿褲裝出現街頭,會引來怎樣的目光與非議。三十年代喜歡褲裝的女子還有嘉芙蓮‧協賓,她穿較為正式、講究的打摺長褲,寬鬆的褲子還附有中性的口袋,製片廠也曾禁止她穿牛仔褲,她竟拿刀反抗。如斯烈女,真是錯生了年代。

人有權利決定自己穿衣的樣式,經過不斷努力,終於免於恐懼的選擇權利。(圖/作家生活誌)
人有權利決定自己穿衣的樣式,經過不斷努力,終於免於恐懼的選擇權利。(圖/作家生活誌)

無論是瑪蓮‧德烈治,還是嘉芙蓮‧協賓,不管她們怎樣堅持穿衣的權利,還是免不得遭遇如此或如彼的責難,更何況一般女子?

而多年以後,法國設計師聖羅蘭於搖擺的六十年代推出吸煙裝,暗暗回應著時代、亦回應著在走在時代之前的勇敢女子,使得女性有了自己的中性盛裝,並且也有了免於恐懼的選擇權利。

革命、女子與煙

關於香煙、革命與女子,恍若叫人想到一個蕩氣迴腸的愛情故事,在其中,有革命男子,有溫柔女子,還有男子為女子點的煙……先停一下,在香煙和革命的故事裡,女子不一定是客體,她也可以有她自己的故事。從上世紀初始,手持香煙、穿西裝的烈性女子何其多,每一個都有她獨特的故事。

有「荷里活最佳穿著男性」之稱的女星德烈治在一九三一年拜訪法國時,因穿褲裝而被警察請離巴黎。其實自一七九九年起,巴黎已有法令,女子不能在未得到警察局的合法許可之下穿上「男性衣服」,男性衣服所指的就是長褲子。叫人難解的是,這一條禁止女性穿長褲的法令,一直到二○一三年一月才廢除。在如此的浪漫之都,這麼一個有關女子褲裝的故事,其實正是由浪漫革命而來,此處的浪漫意指能夠自由、直接的表達你的感情與感受,無論是愉悅的接受世事,還是奮起反抗世間的荒謬。 

從遊行到禁制

一七八九年,法國大革命爆發,君主制土崩瓦解,自由主義促使民眾上街抗議,當中也包括穿長褲的女性,比如被稱為「十月遊行」的凡爾賽婦女大遊行,正是由女性發起。其時法國貴族穿及膝裙褲,而長褲則是工人階級穿的。而為了制止女性走上街頭,加入革命運動,一七九九年「霧月政變」第八天,巴黎警察局長簽署一項法令:所有想要穿男性衣服的女性,必須在警察局取得合法許可。其後雖然允許「手持腳車把手或馬匹韁繩」的女子穿長褲,但整體而言,並不容許女性與男性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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