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一戰的)罪責又該歸咎於誰呢?斷言德國及其盟友對戰爭的爆發有著道義上的責任,戰後的《凡爾賽條約》第二三一條規定,戰爭的罪責在於戰爭起源。戰後對德國的類似指責從未停止過,其中最有影響力的當屬「費雪論文」,這份由佛里茨.費雪、伊曼努爾.蓋斯和幾名年輕的德國同事共同撰寫的二十世紀六○年代的文件裡,他們將德國視為引發戰爭的主要責任國。根據他們的觀點(拋開費雪一派內部的諸多變化不談),德國並非身不由己地被捲入戰爭,而是主動選擇了戰爭,或者應該說是一種更糟的情況,即德國人事先就策劃了此次戰爭,以圖借助戰爭的爆發打破歐洲其他國家對自己的孤立,並躋身世界大國之列。對費雪論文的近期研究強調,德國學者之所以認為德國對「一戰」負有罪責,是源於他們對納粹時期的反思;費雪的觀點在許多地方遭人詬病。但即便如此,「費雪論文」的簡化版仍然被當作研究德國「一戰」時期心態的重要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