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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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為人詬病的考績甲等上限及輪流吃乙現象,新考績法給出的解法是修改考績等次結構,將現行「甲」、「乙」、「丙」、「丁」四等次修正為「優秀」、「良好」及「未達良好」三等次。示意圖。(資料照,花蓮縣政府提供)

觀點投書:「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重演「校事會議」的混亂與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