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偉觀點:簽署兩岸和平協議,就要配套建立非軍事區

2019-02-23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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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中共一旦派兵重新進入非軍事區,兩岸不過恢復原先態勢,台灣並無任何損失。而且台灣在國際政治上將更加主動,賺到同情分數。而更重要的是,解放軍要在原來的區域內重新佈署完整的陸海空火箭軍攻台兵力,至少需時一個月,而台灣就等於多賺了這一個月的預警時間。這一個月中國際社會都會認為這是北京即將發動進攻台澎金馬戰爭的預告,會使中方受到空前的國際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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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認為什麼情況下兩岸和平協議都不能簽的話,恐怕是過度緊張了。在這次和平協議爭議堅決的反對者中,有台大法律學院的我國際公法名師姜皇池教授,筆者也曾在課堂上受業於老師的國際公法。姜教授認為,簽署和平協議,是將台灣與中國間目前或未來衝突,定位為國共內戰延續,純屬中國「內部事務」,國際組織或第三國介入的法律障礙將因此提高,將使美國對台灣軍售喪失國際合法性與正當性。執意簽署協議,將使台灣問題中國化,落實中國「反分裂國家法」所期待的「和平統一協議」,隔絕其他國際社會成員介入台灣問題的合法性。

巴黎和平協約簽定。(維基百科)
巴黎和平協約簽定。主要調停人聯合國安理會的顧問亨利·季辛吉和越南代表黎德壽因此獲得1973年的諾貝爾和平獎,但黎德壽以越南仍在戰火中拒絕領獎。(維基百科)

說來說去這又回到前面提到汪浩問的第一個問題,簽署協議的國際法主體是不是兩個獨立國家,是的話才能保障台灣的地位。但若以韓半島停戰協議為文本,自然不能忽略同時期歷史稍後還有一個和平協約的文本,也在發生在戰後遠東的區域範圍內。這個協約就是結束越戰的,越南共和國(南越)、美國、越南民主共和國(北越)及「越南南方民族解放陣線」於1973年在巴黎簽訂和平協議,名叫巴黎和平協約。促成該協約的主要談判者是聯合國安理會的顧問亨利·季辛吉和越南代表黎德壽。他們因此而獲得了1973年的諾貝爾和平獎,然後這一屆諾貝爾和平獎,很快就變為歷史笑話。

後來發生的事情我們都知道了,這個就是以國與國名義簽定的和平協約,很快就真的成為越南共和國的催命符。和平協約簽訂兩個月後,幾十萬美軍以其所謂光榮姿態撤出越南,實現了越戰越南化。整整兩年後北越大軍南下直取南越首都西貢,南越淪亡。

汪浩與姜皇池以及無數台派人士堅稱以國與國名義簽定的和平協約,因為不會掉入國內法的陷阱,才能有效保衛台灣安全。這個論述早在40多年前就已經被北越與美國狠狠打臉,以國與國名義談判,到最後一點用都沒有。巴黎和平協約就是一份以國與國名義簽定的和平協約,1975年4月南越淪亡時,並沒有換來任何西方國家嘴砲以外的援助。當越戰結束時美國政府與軍隊在世人面前留下的最後身影,僅僅只是用直升機從西貢的大使館倉皇撤退。還有上百萬的越南人民乘船逃亡海外,留下至今仍然驚心動魄的影像。

南越淪亡當月剛好遇到同時蔣介石去世,蔣經國開始實質接班。當時國民黨政府還發給全國每個軍公教人員一個瓷杯,上書「今日不做自由鬥士,明日淪為海上難民」應該說這個隔海相望的經驗教訓總結,對台灣來說還是恰如其分的。自己的國家自己救,最終能保障自己的國家生死存亡的,說到底還是國家整體國力的總和與國民堅決的不屈意志。

二戰後同樣面對東亞共產黨各種形式的入侵,南韓頑強而強大繁榮存續至今,停戰談判時根本上面就沒自己的名字與地位也無所謂。南越羸弱故折戟沉沙早已消亡,用共和國的名義簽下舉世矚目的巴黎和平協約又怎樣?和平協議存在僅僅是為了提高對方嗣後毀諾入侵時的政治成本,薄薄一張紙本身當然並不代表甚麼,在怒吼著的炮火面前。

因此不同於姜師的高見,筆者倒想藉此機會奉勸各位對和平協議堅決的反對者,與其一直糾纏絕對反對提起和平協議,不如先來想一個會對台灣最有利的文本內容。哪怕其實這是根本簽不成的,因為北京也不會同意。但如果台灣能朝野一心走迂迴路線,以巧妙的手腕精準操作這個議題,故意以想簽的姿態達成不簽的效果,不也能在國際社會上留下台灣的漂亮身影嗎?

*作者為台大國發所博士生,律師考試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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