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無法回家的人》聲紋指紋全不符仍遭判死、爸媽等不到清白抱憾離世 死囚邱和順30年之冤

2019-02-02 09:00

? 人氣

從27歲一路關到近60歲,一個人一輩子能有幾個30年?過年時節家家戶戶團聚之時,仍有一些人理應能回家卻無法踏出監獄大門,死囚邱和順即其中之一。(資料照,謝孟穎攝)

從27歲一路關到近60歲,一個人一輩子能有幾個30年?過年時節家家戶戶團聚之時,仍有一些人理應能回家卻無法踏出監獄大門,死囚邱和順即其中之一。(資料照,謝孟穎攝)

從27歲一路關到近60歲,一個人一輩子能有幾個30年?過年時節家家戶戶團聚之時,仍有一些人理應能回家卻無法踏出監獄大門,死囚邱和順即其中之一。從27年被關入獄,邱和順被關押的時間可謂台灣第一,因為寄信提及監所主管販毒、囚犯集體吸毒等黑幕,也成為台灣第一透過大法官釋字爭得受刑人通信權的案例,只是這些「台灣第一」帶給邱和順的不是光榮,他一生最遺憾的,就是沒能在爸媽過世前獲得平反、跟他們說一句「我是清白的」。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聲紋指紋全不符合、關鍵錄音帶遺失、甚至有退休員警出面證實刑求,邱和順案雖高度有冤,2013年監察院也指出此案有冤,然而30年來邱和順經歷的是不斷「落榜」的挫折──被判20多次死刑、4次聲請再審被駁回、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也被駁回,這過程中不只邱和順父母接連抱撼離世,原案陸正案的家長也等不到一個真相,而下一個過年邱和順能否回家,也正考驗台灣司法是否具備面對錯誤的勇氣。

聲紋不符「用聽的」、關鍵物證遺失、刑求員警1998年已判刑 他仍30年走不出看守所

死刑判決理應罪證確鑿,但過去20多年來,邱和順案的諸多疑點已一再被討論。1987年邱和順被控涉入苗栗保險員柯洪玉蘭分屍案、國小學童陸正遭綁架撕票案,自此開啟牢獄生涯至今,判決未定讞就穿了22年的囚服、戴17年的腳銬,而用以證明邱和順殺人的證據,卻是異常地薄弱。

第一個問題是關鍵指紋與聲紋。最早對邱和順案伸出援手的律師林鴻文於2018年講座時表示,當年陸正遭綁票時的歹徒勒贖13通電話錄音,經聲紋比對和曾自白撥電話的邱和順並不符合,法官最後卻是用「聽」的,覺得「聽起來很像」就拿來判決;至於歹徒用以取贖的字條,上頭7枚指紋也與邱和順及所謂同夥不符合。

20180510-「廢死星期四X死刑個案看透透」肉圓哥的故事:邱和順案,林鴻文律師出席。(盧逸峰攝)
最早對邱和順案伸出援手的律師林鴻文(見圖)表示,電話錄音經聲紋比對和曾自白撥電話的邱和順並不符合,法官最後卻是用「聽」的,覺得「聽起來很像」就拿來判決。(資料照,盧逸峰攝)

第二個問題是證物遺失。邱和順等人被起訴後,柯洪玉蘭案內的被害人鞋子、凶刀、現場內褲、陸正案內的歹徒勒贖錄音帶竟都莫名消失,若以現今DNA與聲紋鑑識技術理應可以釐清真相,但據2009年判決(98矚上重更11字第7號判決),法官的說法是:物證不見的「不利益」不能讓被害人陸正家屬承擔。對此林鴻文痛批:「這樣的話國家要弄一個人很簡單,被告20幾件證據不見了,說『不能讓被害人承擔』就好!」

最大問題或許是刑求。1994年監察院調閱警方上百捲錄音帶,揭開邱案背後警察對嫌犯口鼻灌辣椒水、拳打腳踢、逼坐冰塊之黑幕,而這或許正是300多份自白書竟能供出8個不同棄屍地點的原因,他們不得不編個地點出來。1998年涉案員警已被判有罪,但過了20年,邱和順還沒出來。

被捕時女兒才3歲、父母深信清白卻接連抱憾離世 30年帶走的太多

儘管邱和順案疑點重重,甚至陸正是當天傍晚6點多在新竹被擄、邱和順在7點有苗栗車行租車記錄,應有不在場證明,法官仍認定是「補簽」的。死刑理應完全不可出錯,邱和順卻在諸多瑕疵的狀況下一關32年,而期間造成傷害也是非同小可。

30年來能錯過的太多了。據廢死聯盟2009年所書專文,邱和順27歲被捕時小女兒才3歲,如今孩子大多已不再探視他,而向來支持邱和順、深信其清白的父親,曾言「為了邱家的名譽,不管再苦再累你也要給我拚完」,卻在2007年早一步過世了。

2014年,邱和順的母親也走了。陪伴邱和順的志工林衣穎曾言,邱和順曾說母親節到了,最對不起的是媽媽,在媽媽過世前都沒機會說一句「我是清白的」,而據2014年自由時報報導,母親過世時邱和順曾獲准奔喪,在母親遺體旁唱著《媽媽思念》懺悔自身不孝、無法好好侍奉母親;邱和順的大嫂表示,在看守所時邱和順也很常錄下歌聲請家人放給媽媽聽,只是這一次終於能當面唱的時候,媽媽已經不在了。

20180510-「廢死星期四X死刑個案看透透」肉圓哥的故事:邱和順案,志工林衣穎出席。(盧逸峰攝)
陪伴邱和順的志工林衣穎(見圖)曾言,邱和順曾說母親節到了,最對不起的是媽媽,在媽媽過世前都沒機會說一句「我是清白的」。(資料照,盧逸峰攝)

一個冤案造成邱和順家庭破碎,而對被害者陸正的家庭來說也是破碎。數十年來陸正父親陸晉德只要開庭必定到現場,對於邱和順案發回更審,他認為是「懲罰被害者家屬」──只是,真相未明、取贖紙條上7枚指紋的主人也不知在何方,不也是一種對家屬的處罰?30年前綁票勒贖的真凶行蹤未明,而這般判決,也讓邱和順與陸正的家庭每逢過年都添上一絲陰影。

「台灣司法很多時候都是靠冤案進步的」邱案意外催生兩個大法官釋字 平反戰場持續中

冤案造成邱和順30年的遺憾,卻也意外推進台灣的司法。2011年,看著監所百態的邱和順曾書寫16封「個人回憶錄」信件打算寄給友人,但因信件提及舍房主管販毒、房舍10個人就有8、9個人吸毒等語,遭看守所拆閱檢查後認定「影響機關聲譽」要求修改,而邱和順認為看守所作為已侵害其言論自由與通訊自由,經訴願與2013年行政訴訟均無效後律師狀告大法官,竟在2017年12月造成大法官釋字755、756號出爐,挑戰台灣「囚犯也有人權嗎」的大問題。

過去受刑人權利受侵害時很難向法院請求救濟,只能向機關申訴,如此「球員監裁判」的狀況容易讓各種不當待遇被「搓」掉,而釋字755號出爐後,受刑人碰上問題時便多了法院這個求救管道;過去看守所可以隨意拆閱受刑人信件,發生像邱和順這般揭開監所內幕卻被要求修改的事件,釋字756出爐後也帶來改變了。

而釋字出爐當天,律師尤伯祥指出,釋字755、756的一個重大意義在於,當受刑人受到不當對待時可以「突破監所的黑森林」,將監獄中的訊息傳遞給外界。尤伯祥也說,台灣司法很多時候都是靠冤案進步的,蘇建和案讓日後警察訊問必須全程錄影、徐自強案則催生大法官解釋規範「共同被告自白不可當作唯一證據」,而邱和順案又帶來了監所環境與人權進步的可能性。

20180209-邱和順案聲請三件釋憲記者會,尤伯祥律師、學者代表台灣大學李俊億教授、中原大學徐偉群副教授等出席。(盧逸峰攝)
律師尤伯祥(前中)指出,釋字755、756的一個重大意義在於,當受刑人受到不當對待時可以「突破監所的黑森林」,將監獄中的訊息傳遞給外界。(資料照,盧逸峰攝)

2018年2月,邱和順案義務律師團再上憲法戰場,針對邱和順案自白上銬、鑑定報告不符科學專業仍被採納、院用朗讀勘驗筆錄取代當庭勘驗物證等瑕疵提出釋憲,盼改變「上銬取供、院檢壟斷鑑定、法官洗證據」等「3大禍害」,避免冤案再發生;8月份,監察委員也為邱和順案關鍵證物遺失一事申請自動調查──儘管邱和順30年來喊冤不斷遭逢「落榜」挫敗,還有很多人沒放棄,也一步步改變台灣司法問題。

「我沒殺人,法官為何沒有勇氣判我無罪?」邱和順曾如此說到。要一個法官推翻過去30年、60幾位法官的判決確實難如登天,但在邱案證據充滿瑕疵的情況下司法是否有面對錯誤的勇氣,這不只是邱和順一個人的問題,也關乎下一個冤案是否會再發生。

本篇文章共 1 人贊助,累積贊助金額 $ 150

喜歡這篇文章嗎?

謝孟穎喝杯咖啡,

告訴我這篇文章寫得真棒!

來自贊助者的話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