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保證金是落後國家的象徵」!徐永明、范雲齊聲修選罷法

2019-01-25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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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黨召集人范雲(左)、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右)25日召開「推倒保證金高牆,民主選舉不是有錢人專利」記者會。表示將對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出修法案。(顏麟宇攝)

社民黨召集人范雲(左)、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右)25日召開「推倒保證金高牆,民主選舉不是有錢人專利」記者會。表示將對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提出修法案。(顏麟宇攝)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徐永明、社民黨主席范雲、歐巴桑聯盟總召張淑惠及士林大同無黨籍立委補選參選人王奕凱,今(25)日召開「推倒保證金高牆 民主選舉不是有錢人專利」記者會,指出近期的選舉中,不論是小黨或者獨立候選人都需面臨極高保證金門檻。對此,徐永明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法案,讓選舉不再是有錢人的遊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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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加宣告違憲 173國中僅12國有保證金制度 

徐永明表示,以各國首都市長及國會議員參選保證金為例,台灣首都市長參選保證金200萬、立法委員為20萬,但對比之下,其他國家的首都市長參選保證金折合新台幣皆在84萬元以下,國會議員折合新台幣也都在5萬元以下。其中德國和加拿大更是宣告參選保證金違憲,顯見現行參選保證金有急切檢討之必要。同時,瑞典國際組織民主及選舉研究機構(IDEA)的調查更指出,在173個調查國家中,有72個國家不用保證金,僅有12個國家有參選保證金的制度,這對自詡為亞洲民主國家的台灣而言是屬於落後的。

「保證金改登記費,得以連署代替」徐永明盼修法

對此,徐永明首先提到2017年通過《制定政黨法》(政黨法)中的「政黨補助門檻」,此制度是給予政黨藉由選票比例而得到補助,特別對於新興小黨助益甚大。當時時代力量原提案希望能將原門檻的3.5%降至2%,但朝野協商無共識,最後院會表決決定為3%。徐永明表示,政黨補助款並不能只照顧既有政黨,國會中無席次但有一定支持度的政黨也能透過補助,讓每個政黨所堅持的立場與政策都能持續運作及發聲。此外,徐永明也將針對保證金制度的高門檻,提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1條與第32條的修法,將選舉保證金改為「登記費」,且登記費最高不得超過公告時基本工資的5倍,並能以一定人數連署替代。

20190125-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右)、社民黨召集人范雲(左)25日召開「推倒保證金高牆,民主選舉不是有錢人專利」記者會。(顏麟宇攝)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右)、社民黨召集人范雲(左)25日召開「推倒保證金高牆,民主選舉不是有錢人專利」記者會。(顏麟宇攝)

直轄市長保證金高達基本工資86.6倍

社會民主黨召集人范雲表示,參選保證金長期以來影響台灣公平參政的權利,並以自身2018年登記參選台北市長拒繳保證金一事為例,指出小黨資源不足,光是拿出200萬元保證金就已甚難,更遑論籌措其他的選舉支出。范雲強調,參選保證金是落後民主國家、威權遺緒的象徵,並呼籲國、民兩大黨應盡快跟進時代力量參選保證金的修法進程。

歐巴桑聯盟總召張淑惠也指出,曾發文詢問中選會保證金相關事宜,而中選會卻回文「我國保證金制度額度尚屬適中,所占候選人整體競選經費支出比率甚低,應尚不形成參選障礙」,顯見中選會毫無檢討之意。張淑惠強調,現行台灣參選直轄市長保證金為基本工資86.6倍、立委及直轄市議員為8.7倍,與日本議員2.3到3.7倍、其他國家低於1倍以下相距過大,並建議台灣應將縣市議員保證金費用訂定於基本工資2倍以下,或是改以連署方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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